中国银行间债券回购市场存在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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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12 全年累计开展正回购操作 32 次,总共 9440 亿元;开展逆回购操作 94 次,总共 60380 亿元。此举引起了人们对债券回购的关注。债券回购市场已经成为市场参与者进行短期融资、流动性管理的主要场所,成为人民银行进行公开市场操作重要平台。但是债券回购也存在着问题,本文提出了债券回购中存在的问题并给予对策。

【关键词】银行间 债券回购 风险

一、银行间债券回购存在的问题

经过十几年的快速发展,银行间债券回购市场容量不断扩大,发行主体、投资主体不断增加,市场交易异常活跃,但债券回购仍然存在资金来源和用途复杂,交易期限延长、信用风险、法律制度缺失的风险、流动性风险等方面的问题,影响银行间债券回购市场流动性和运作效率的进一步提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回购资金来源和用途复杂,交易期限延长

由于银行间债券回购市场发行主体和投资主体不断增加,债券回购资金来源变得复杂化。一部分资金是由信贷资金迂回进入,一部分是变相吸收的存款和部分游资,这些债券回购融入的资金大部分又流入了股市和房地产等投机市场。回购的资金被用来进行炒房和炒股,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使得不能按期购回债券。

(二)信用存在风险

随着银行间债券回购市场发展的逐渐深入,市场参与者逐渐扩大,然而参与者的信用差距也随之拉大。受利益的驱动,正、逆回购双方违反回购协议的事件屡见不鲜,引发信用风险。信用缺失开始成为制约债券回购市场进一步发展的突出问题。对于质押式回购交易,信用风险主要表现在:正回购方由于资金使用不当造成不能按期交付或者延迟交付本金和利息形成信用风险;逆回购方往往是由于在债券回购到期日,债券的价格大幅度上涨,远远超出约定的价格,在利益的诱惑下,选择不履行回购协议。对于买断式回购交易,信用风险主要表现在:正回购方有可能到期不将资金还给逆回购方;逆回购方也有可能到期不按约定的价格和数量将债券还给正回购方。

(三)法律制度缺失的风险

我国银行间债券回购市场虽然已经有 15 年,但仍然处于起步阶段,法律制度仍然存在很大缺失。如质押券作为一种权利质押,本是降低债券回购交易风险的工具。但目前我国担保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尚不够明确。随着我国银行间债券回购市场的不断发展,以及质押式回购交易量的迅速增长,尽快研究制定担保品快速处理机制的解决方案已成为当务之急。

二、对策

作为我国债券市场的主体,银行间市场应发挥主导优势,进一步创新和改革债券回购交易机制,加强市场流动性建设,促进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深入、可持续发展。

(一)规范债券回购市场的资金来源和用途

我国银行间债券回购市场的资金来源十分广泛,资金流向和用途又不规范。部分资金是由信贷资金迂回进入,部分是变相吸收的存款和部分游资,这样的资金来源又用于高风险投资市场和长期投资市场。因此导致回购市场的风险在金融机构间传递,危机到金融体系的安全。必须规范资金来源和用途,资金必须来源于正规渠道,且用于正规的调剂和流动性需要。

(二)建立信用等级制度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作为华夏民族最崇尚的品质,已传承数千年。然而在现今社会,失信的现象十分严重,造成信用危机,影响经济发展,扰乱生活秩序。在物质主义、功利主义和享乐主义的冲击下,人们常常做出失信的行为。防止信用风险应从其产生的根源人手,建立和完善信用制度与信用风险约束机制,实现内部控制与外部监管的有机结合。

(三)建立健全法律制度

债券回购市场是一个众多参与者进行利益角逐的场所。为了维护债券回购市场的秩序,必须要有完善的法律制度,这对于规范市场、提高交易效率、防范风险、促进产品创新将具有重大的意义。首先, 要健全有关回购的法律, 对于回购的资金来源、交易主体以及违约处罚等作出明确规定,详细约定违约、终止等事件的认定标准、处理流程及补偿金额,为市场参与者开展回购交易提供了明确的制度依据,保障了双方的合法权益。其次, 要建立针对交易双方各类回购交易的书面法律制度,不断进行法律制度创新,使其有法可依。法律的强制性可以解决大部分纠纷,维护债券回购市场的稳定。

(四)引入担保品集中管理的「三方回购」模式

担保品集中管理的「三方回购」模式,是指在回购交易中,通过第三方进行相关债券担保品的专业管理,可以提高回购交易的安全性和效率性。具体就是,根据三方协议,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对资金融入方提供的债券担保品进行专业化管理,回购交易双方在交易时,只讨论资金的金额、利息和期限,不讨论具体的担保品。「三方回购」模式,由第三方机构对担保品进行专业化管理,简化了交易过程,提高了担保品的管理效率,降低了市场风险。

我国银行间债券回购市场存在着一定的风险,而这些风险是能够进行管理的,只有加强对回购市场的监管,坚持进一步改革和创新债券回购交易机制,保证良性的方向发展,这一新兴市场的发展前途不可限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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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闫双娥(1988-),女, 河北大学研究生学院,在读研究生。

(编辑:刘影)


作者 闫双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