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省管干部澄清,云南跨出一大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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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月 18 日,一场失实检举控告澄清会在云南普洱市召开。云南省纪委监委以「面对面」的方式,对群众举报反映普洱市委副书记、市长刘勇有关问题的调查结果进行通报,并对相关问题予以澄清。

这事还得从去年底说起。2019 年 12 月,云南省纪委监委收到群众的实名举报信,称刘勇把普洱一处景区的天然公益林地出让给地产商开发房地产。经过省纪委监委调查核实,举报问题不属实,决定对反映刘勇的问题线索作了结处理,并予以澄清。于是才有了这场 70 余人参加的澄清会。

就在澄清会当天,云南省纪委监委出台了《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办法(试行)》(下称《办法》)。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认为,此前中央出台的一系列党纪党规,已为地方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和进行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提供了制度遵循,云南省在此基础上出台《办法》恰逢其时。

「有些阻力大的工作是不是得缓一缓?」

——举报失实,发展按下「暂停键」

「那时思想压力还是比较大,虽然反映的问题根本就不是事实,但被人诬告能否得到澄清?我当时虽然向组织作了汇报,但思想上还是有顾虑。」云南红河州委书记姚国华向廉政了望·官察室记者回忆起 2018 年第一次被匿名诬告时的感受。

组织还未对这次匿名举报下结论时,2018 年国庆节前后,一封《致州委常委的公开信》被寄送给云南省委、省政府、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相关领导以及红河州委常委等人,大部分内容和之前的匿名举报重合,不过这一次却是实名举报,举报者为红河州委原常委、州委政法委原书记和建。

「公开信出来后,组织开展了全面调查。」姚国华解释,举报人反映的问题,省上有关部门出具了意见,也听取了红河州其他常委和同志的意见,这些结论比个人的解释更具说服力,「我很感谢组织及时有力地介入调查。」

两个多月的调查证实结果表明,和建的公开信刻意歪曲了事实真相,属于恶意牵强附会,查无实据,毫不可信。2019 年 1 月,云南省纪委监委召开了不实举报澄清了结反馈会,这是该省首次以公开会议澄清的方式为厅级领导干部澄清正名。

类似的还有云锡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张涛。「从 2017 年到 2019 年,我们共收到反映张涛的问题线索 6 次,共反映 12 个问题。」云南省纪委监委相关监督检查室负责人告诉记者,这些问题主要集中在工程建设、人事调整等方面,他们采取了函询谈话和「蹲点式」调研的方式,对这些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经查,上述问题均查无实据,2019 年 12 月,省纪委监委为其召开了澄清大会。

「从被举报到被澄清这段时间,我精神上还是受了些影响,老是在想,为什么会连续不断地被举报?」张涛告诉记者,他当时很困惑,他时常反问自己:要不要再继续大胆地推进工作?有些阻力大的工作是不是得缓一缓,暂时放一放?

一段时间里,举报事件影响了云锡集团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干事创业担当的激情,许多同志感到紧张、压抑,一些平时敢抓敢管的干部变得缩手缩脚。张涛不讳言,那段时间,集团内的部分重点改革项目按下了「暂停键」。

「信访举报是监督党员干部的重要方式,但受不良政治生态影响,一段时间以来,在个别地区和单位,变成恶意举报、不实举报。对被举报人、地区和单位都会造成不良影响。」云南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办法》的出台能有效改善这种不良影响。

「近年来,云南在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开展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上积累了一定经验。依据这些经验对诬告陷害行为的调查权限、认定权限,以及失实检举控告澄清的情形、方式等进行了规范,形成了《办法》。」云南省纪委监委信访室负责人说。

5 月 18 日,普洱市委副书记、市长刘勇在澄清会上发言。

记者看到,《办法》明确区分了诬告陷害和错告。「以前对诬告陷害规定很明确,但是什么程度才算错告,我们拿捏不准,存在把诬告当错告的现象。」楚雄州纪委监委某工作人员说。如今,《办法》明确规定:检举控告人主观上不具有陷害他人的故意,属于道听途说、随意举报,误信他人传言导致认知偏差、情况了解不实等原因致使检举控告内容失实的,属于错告。「有了这把『尺子』,我们更好衡量。」

《办法》还明确了谁来查诬告陷害人。诬告陷害人是中共党员、监察对象的,由县级以上纪检监察机关负责查处。诬告陷害人是其他人员的,由纪检监察机关移送公安机关查处。诬告陷害人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认定诬告陷害,应当经州市以上党委或纪检监察机关批准,严格认定权限,目的在于防止随意认定诬告陷害,严格区分错告和诬告,保护干部群众监督的积极性。

「不平坦的路与不平静的心」

——纪检监察机关的「消耗战」

不实举报和诬告陷害行为不仅损害了地区或单位的政治生态,影响了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对于纪检监察机关而言也是一场「拉锯战」「消耗战」,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资源被「空耗」「空转」,有人称之为「一张邮票八毛钱,能让纪委跑半年」。

云南省纪委监委相关审查调查室某工作人员对此深有体会。2018 年初,云南省委第七巡视组对楚雄州巡视期间,收到了反映双柏县委书记李长平的问题线索,该同志参与了该案的调查核实工作。

「当时反映李长平的问题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每年花费 200 余万元举办彝族虎文化节;二是违规领取文学艺术创作的稿费;三是通过违规方式加入中国作家协会。」该同志告诉记者,在该案的调查过程中,涉及省市(州)县三级单位,「包括省文化厅、人社厅,向其了解政策,比如绩效发放、领取稿酬是怎么规定的,依据他们的文件来判定;州县的财政局、文体局、人社局、文联等单位也依次走访」。

经过认真调查核实,上述问题均反映失实。该同志说:「就第一个问题而言,从决策上讲,每年举办一次虎文化节是县人大审议通过的决议,不是某个人说了算;从经费上讲,自 2013 年李长平任县长以来,双柏县举办虎文化节的费用明显下降,年均投入为 19 万余元。对于其违规获取稿酬的问题,在李长平到双柏前,该县就制定了《双柏县文学艺术创作奖励办法(试行)》,李长平发表在各大文学刊物上的作品符合奖励办法,按规定领取了稿酬,不过李长平带头清退了奖励资金。」

说到这里,他从办公室的书架上找出两本书给记者看,继续说道:「在核实他中国作家协会会员的身份时,我们需要查找一些他公开发表的文章。他顺手送了我这两本书,说是他写的。我们通过其他途径,证实了他在省级及以上文学刊物上发表了多篇作品,并未发现在这过程中存在利益交换或其他不正当经济利益。」

2018 年 8 月 28 日,一场特别的澄清反馈会在双柏举行,这是云南省纪委监委首次到地方为遭受不实举报的干部召开澄清反馈会。大会上,李长平难掩激动,甚至面带抽泣地说:「参加今天这个会议,我有两个没想到:一是没想到省纪委监委领导和州委、州纪委主要领导会亲临双柏为我澄清、正名;二是没想到组织上对基层干部如此关心、厚爱。我到双柏工作近 6 年,不平坦的路是组织为我蹚平的,不平静的心是群众为我抚平的。」

双柏县委书记李长平(左一)在澄清反馈会上发言。

在对普洱市市长刘勇实名举报问题的调查中,云南省纪委监委组成了一支联合调查组进驻普洱进行调查。该省纪委监委相关监督检查室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举报的问题涉及林地、土地、湿地、生态红线等关键因素,所以在调查过程中分两条线进行,其一是调查当地政府在行政决策时是否依法依规,其二是需要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等单位专业人士参与。

「这说明省纪委监委高度重视这件事。澄清会不仅为我个人,更为相关的林草部门、水务部门撑了腰、鼓了劲,为我们消除了顾虑。」刘勇补充说,「这样的不实举报甚至诬告陷害确实会增加行政成本,浪费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的工作资源。接下来,我们将按照《办法》的要求,加大对诬告陷害行为的处置力度。」

「改革中,领导干部职数压缩 50%」

——澄清后,发展重启「快进键」

诬告陷害者中不少人是因为个人诉求得不到满足才举报,实名举报姚国华的和建就是其中之一。他自认为应在退休前解决正厅级待遇,在向组织提出要求但未达成心愿后,便认为是领导不帮他,并称州委主要领导调任以来对其不够尊重等,所以才有了上述数次举报。

澄清会后,诬告者和建没能全身而退,纪检监察机关在对其进一步调查中发现他存在诸多违纪违法问题。去年 8 月,和建因受贿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宣判后,和建提出上诉,请求二审改判无罪。去年 11 月,云南省高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和建一案「拔出萝卜带出泥」,一些与该案相关的人员也被查处。「要坚持真理、敢于斗争,特别是面对是非时,一团和气是不行的。」姚国华告诉记者,这一年多以来,州委全面调研部署谋划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坚决肃清和建案的影响,化解存量、遏制增量,反腐败斗争取得新突破,并有力推动了各项重点工作,比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突破较大,尤其是查处了政法系统涉黑涉恶势力的「保护伞」,进一步重塑了红河州的政治生态。今年以来,红河州的基层信访举报量下降了 39.78%,群众的满意度明显提升。

「一个明显变化是很多干部更主动地接受纪委监委的监督、谈心谈话,有问题靠组织。」姚国华说,这让他更加深刻地体会到云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冯志礼讲的,纪检监察机关是干部的政治「4S 店」,该接受调查的就实事求是面对,有了毛病及时修正,没有问题组织也会还干部清白,纪检监察机关就是给干部「检修」「加油」,为干部派政治福利。

庄德水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纪检监察机关把对遭受失实检举控告的干部进行澄清作为重要工作。《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提出,对于受到诬告的党员,要为其澄清事实。今年 2 月,中办印发《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其中专门论述了如何对诬告陷害行为进行查处,并提及了澄清方式。紧接着,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印发《关于做好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的意见》。在众多受访的云南省纪检监察干部看来,这是《办法》出台的重要背景。

「《办法》对应当予以澄清的情形和不予澄清的情形都做出明确规定。澄清方式有书面澄清、当面澄清、会议澄清、通报澄清、其他方式等 5 种方式,什么情形适用于哪种澄清方式也有详细说明。」云南省纪委监委信访室负责人举例,在澄清对象所在单位等一定范围内造成不良影响的,可以开会澄清。

去年底的那次公开澄清会也让张涛放下了包袱,他认为:「这不仅是对我个人的澄清,对所有参会的集团中层以上干部都是一次思想洗礼,更激励了他们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激励他们要敢于担当作为、敢于攻克难关。」组织的激励与期望消除了张涛工作上是否要缓一缓的困惑,企业改革重启「快进键」。

「鉴于集团干部队伍年龄老化、专业技能跟不上,我们加大了对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在选拔任用干部时更重业绩、重实干、重贡献。」张涛告诉记者,云锡集团正在进行一次大规模改革,优化再造总部职能机构,主要针对生产经营等业务部门,实行全员「卧倒」,竞聘上岗。领导干部职数压缩 50%,员工总人数压缩 40%,被压缩的人由二级单位承接。「我们就是要痛下决心,打破过去能上不能下、能进不能出、薪酬能高不能低这种障碍,适应云锡集团市场化发展。」

「对干部,我们要做到监督约束有硬度、组织关怀有温度。当干部埋头苦干、业绩突出却因风气不正遭受不公平对待时,组织上要为他们说公道话,为他们撑腰壮胆,保护他们干事创业积极性,努力跑出云南跨越发展的『加速度』。」云南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

《办法》出台后,云南各地开始结合当地实际探索执行。记者在采访过程中,也有人提出改进建议,例如纪检监察机关在对举报线索进行分析研判时,可以进一步提高对信访件办理和案件调查的时效性,这对激励和保护干部的效果会更好。

对于已经被澄清的干部,纪检监察机关也会继续坚持严管和厚爱。「一次澄清并不能保证干部以后不变质。如果之后发现他的违纪线索,按规定查下去就行。」云南省某地级市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告诉记者。


作者 刘兰 余静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