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下降背后的村务监督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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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14 年以来,西昌市在全州率先建立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制度,一路探索,一路提升,进一步推进了农村(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巩固了党的执政基础,有力促进了农村(社区)和谐稳定。

新生的监督力量

作为基层的一支新生的重要监督力量,必须要树立和加强权威;而权威很大程度来自我们的规范化建设。在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上,西昌制定了 6 个方面的规范化标准,比如根据村(社区)规模,按照 3-5 人标准配备监委成员;统一规范制作牌子,和「两委」同处吊挂;统一制作印章,规格同村(居)委一致等。

为进一步激发监委会成员工作积极性,西昌市将村(居)务监委会办公经费及工作报酬纳入年度预算,每年投入 412.46 万元。每个村(居)监委会配套 5000 元工作经费;经费由乡镇(街道)按「专款专用」的原则,对下拔的办公经费采用报账的方式进行管理使用。

参照村(居)民委员会选举程序,各村(社区)召开村(居)民代表会议,以差额选举的办法推选。推选工作由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派员全程监督,推选结果报市纪委、市民政局备案。

市纪委会同有关部门对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任职条件、机构设置、推选程序进行了规范。整个推选程序包括提名、审核、考察、推选、备案等 5 个环节。严把候选人资格条件。通过提前筛选摸清情况,坚持把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敢于坚持原则、办事公道、群众公认的人选进班子。

多级筛选,层层把关,乡镇、街道纪(工)委对各村(居)提名人选进行组织考察,重点征求综治信访部门、公安派出所、计生、司法部门的意见,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后上报市纪委;市纪委对上报候选人名单按相关程序进行廉政审查。经过两道审核后,各乡镇、街道再按程序进行推选。建立准入「负面清单」。对受过刑罚、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等不适宜担任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情形提出了明确要求,严把「入口关」。

从几十万彩礼降为最高 8 万

换届以来,全市 271 个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共参与列席重大决策会议 754 次,开展村政务、财务监督 542 次,收集社情民意 1355 条、解决民生困难 406 个、调处矛盾纠纷 733 件,发现问题 80 余个,叫停「违规」「不合规」行为 21 例。

如:荞地乡九道村监委制定村规民约,向高价彩礼说不,从几十万的高价彩礼,降为最高限 8 万;安哈镇长板桥村红白喜事从杀几十头牛,控制到杀几头牛;海南乡村监委协助乡党委政府对全乡所有村组「三资」情况进行清理审计;西郊乡各村监委配合村「两委」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 168 人进行核减;小庙乡袁家山村监委会拆除集体土地(耕地)上 1100 平方米违规搭建的彩钢房屋,进行复耕。

市监察局、市民政局规范统一制发《履职记录本》,制发《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任务清单》,列出监督重点 8 项、监督要点 39 项,监督方式 17 种。制定出台了《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议事制度》《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征询村民意见、建议制度》等配套制度 21 项,切实规范村(居)监委履职行为,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全市 43 个乡镇、街道办事处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村(社区)「两委」年度考核办法,报市纪委监察局、市民政局备案。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每月向乡镇纪委(街道纪工委)上报履职情况,乡镇(街道)汇总情况后,每月上报市纪委、市民政局备案,作为年度考核重要参考。在监委干部工作补贴中,按照农村、集镇社区、城市社区三类每月提取 300、350、400 作为年终绩效,考核合格后一次性返还,考核不合格便收回财政。市纪委监察局会同有关部门,不定期对村(居)监委会履职情况进行抽查,对履职不力的点名通报曝光。今年,11 个村(居)监委会因履职情况不佳被市纪委公开通报批评。(作者系西昌市委书记)


作者 李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