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务政务公开这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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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这两年我们做了那么多的事,老百姓就是不理解呢?」过去,这个问题一度困扰着川东某县委书记。据他讲述,当地市政府提出用几百万元资金来整顿河道,这本是一件惠及民生的好事,但老百姓由于拿到手的补偿款不多,怀疑县政府「把资金贪污了」,反而对政府产生了不满。

「他们就不知道这几百万资金要数年、分到数个县、开展数个项目,又不是只拿来补偿!」向记者讲述此事时,该县委书记觉得很无奈。

与之形成对比的,是发生在雅安市名山区某村的一件事。乡村道路硬化后,该村原本用于灌溉的蓄水池被承包给村主任赵晓芹的小叔子作鱼塘。

「我本以为个别村民可能有意见,结果没有一个人对此提出异议。」赵晓芹告诉记者,蓄水池通过公开招标、竞标方式承包出去,竞标全过程都详细发布在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雅安市)上。此外,村里还专门对一些不了解该竞标过程的村民作出了详细解释。信息透明公开,村民们自然也就没有疑惑了。

推行党务政务公开,是党和政府服务人民、依靠人民,对人民负责、接受人民监督的重要制度安排。十年来,推动新时代党务政务公开不断向纵深发展,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已成为常态。

「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2021 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 年)》中,「公开」一词出现了 24 次,其中一条专门讲到「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政务公开是建设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制度,要以制度安排把政务公开贯穿政务运行全过程,权力运行到哪里,公开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

我国关于政务公开的制度建设起步较早。《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 2008 年 5 月 1 日起实施,标志着制度化的政务公开全面建立。

制度有了,但让公开成为常态需要经历一个过程。2012 年 3 月至 8 月,湖南媒体人廖红波向多地基层政府申请「三公」经费信息公开,迟迟没有得到回复,上诉至法院后被驳回诉讼请求。在廖红波起诉之前,一名镇政府官员告诉他:「如果老百姓都来问东问西,政府啥事儿都干不成了。」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党和国家重要文件和重要会议中多次强调「三公」经费公开。李克强总理在 2013 年国务院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上强调,要管好钱财,建立公开、透明、规范、完整的预算制度,深化细化预算决算公开和「三公」经费公开。此后,各地相继出台措施,提升「三公」经费透明度,细化公开项目。

「三公」经费公开的常态化,吹响了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号角。2016 年,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提出各地各部门应当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五个方面的全过程、全流程公开。2018 年 3 月新一届国务院组成后,在新修订的《国务院工作规则》中继续将「推进政务公开」作为专门一章,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并对政策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等提出明确要求。

但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的过程中,一些问题和矛盾也显现出来。

2013 年,一名梁姓女子的丈夫因涉嫌贪污、受贿、行贿被公诉。由于怀疑检察机关办案有不正当利益驱动,梁女士向广东省财政厅申请公开省检察院 2009 至 2012 年上缴赃款赃物及财政拨款的文件。然而,广东省财政厅以「申请人未提供关联性证明」为由,拒绝提供相应公开信息。

所谓「关联性证明」,就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的「三需要」门槛,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需「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2013 年,北京大学发布的《中国政府信息公开案件司法审查调研报告》显示,政府信息公开案件数量增多,但从法院裁判结果来看,裁定驳回起诉的情形最多。参与该报告的时任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锡锌表示:「现在很多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案件被驳回也是因为『三需要』的限制,法院认为公民申请信息公开的内容不满足这『三需要』。」

2019 年,《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首次修订完善,取消了「三需要」门槛,明确了「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曾向原卫生部提出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公开生乳新国标制定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编写的会议纪要」的郑州消费者赵正军向记者表示:「之前有行政机关会以与生产生活科研无关拒绝公开,修订后的条例清除了这些障碍,给申请人提供了便利。」

党的十九大召开后,党务公开工作也全面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轨道。2017 年 11 月 30 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为做好党务公开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

2022 年 7 月 6 日,广西贵港市港北区组织区政府办公室、发展改革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 40 个部门的 110 名工作人员,在贵城街道石羊塘社区开展第十届政务公开日活动。

党委政府推动党务政务公开,也列入党纪党规。2015 年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不按照规定公开党务、政务、厂务、村(居)务等,侵犯群众知情权」的行为列入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做出了纪律处分的规定。2017 年,海南省儋州市商务局局长、党组书记董海峰因为「失职导致该局网站长期不更新」被处以行政记过及党内警告处分。这是全国首例因未履行信息公开责任而被问责的案例。

从纸上到指尖

「已经两天了,红十字会的捐款去向怎么不公布了?」今年 9 月 14 日,雅安市石棉融媒 APP 上的一条留言引起了石棉县融媒体中心工作人员的注意。

「9·5」泸定 6.8 级地震中,石棉县部分乡镇不同程度受灾,该县红十字会收到大量爱心捐赠。9 月 8 日起,该县红十字会开始在石棉融媒 APP 上公示每日捐赠款物情况,但 9 月 13 日、14 日并未更新。石棉县融媒体中心工作人员看到留言后,联系红十字会,了解到断更是因为灾后工作忙、人手不够,随后通过电话回复该网友,并在次日开始继续更新。

「我们的 APP 上线后,除了政府部门在上面主动公开工作情况,融媒体中心的工作人员还会根据群众留言,联系相关部门进行相应的政务公开、政策解读。」石棉县融媒体中心技术安全播出部副主任杨仪向记者介绍,过去,当地主要通过电视、政务网站等渠道进行政务公开,现在群众可通过 APP 随时了解相关信息,便利了不少。目前,石棉县约有 14 万人口,而石棉融媒 APP 的注册用户已超过 20 万人,日活跃用户有几千人。

从最初的网站、电视公开,到如今的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政务新媒体,政务公开不仅形式日渐多样化,政民互动的渠道也日渐畅通。

2018 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提出要推进政务公开,强化解读回应。积极运用政务新媒体传播党和政府声音,围绕中心工作,深入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政务公开的意义不仅在于公开本身,更在于监督。在政务公开信息化程度提高的同时,如何更好地发挥政务公开的监督作用,成为各地不断思考、探索的问题。

2017 年起,湖南省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运用信息技术加强监督检查,建立了智慧纪检监察平台,该平台由内部监督门户和外部公开门户两部分组成。其中,外部门户录入了基础设施建设、惠民补贴发放、城市和农村低保户评定等民生资金项目,群众可以一键查询,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投诉。

2018 年 3 月,沈阳市纪委监委与中科院计算技术研究所共同打造的「大数据监督技术实验室」研发建立了正风肃纪大数据监督平台,该平台包括一库四系统。其中,「四系统」中的正风肃纪监督公示系统面向公众,涵盖了 13 个区县(市)、97 家市直单位、4 所市属高校可公示的所有资金、项目数据。

该公示系统解决了政府和民众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沈阳市纪委监委一室主任黄玉介绍:「有的地方虚设项目,套取资金,比如建设一个道路修补工程,如果市民发现这个工程根本不存在,或者面积施工量不符合,就可以举报。」

2021 年,安徽宁国市南山街道完成政务公开专区标准化建设,实现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各项业务自助化办理。

通过公示系统,有群众发现辽中区牛心坨镇居民刘某某于 2015 年 2 月去世,但在 2016 年至 2018 年间一直在领取农村低保和临时救助性补贴;朱家房镇高墙子村村干部尹某某一直领取低保补贴,一年几万元。接到举报后,相关部门通过调查核实,及时纠正了这些问题。此外,一大批不符合条件的城乡低保户也主动退出。

开展政务数据共享,能加强对政务的监督,提升人民群众对政务的认识。「十四五」推进国家政务信息化规划提出,要推动政务数据按政务公开规则依法依规向社会开放。有统计显示,自 2012 年上海和北京等地率先上线数据开放平台以来,截至 2021 年 10 月,中国已有 193 个政府数据开放平台,其中省级平台 20 个(不包括直辖市和港澳台),城市平台 173 个(含直辖市),平台总数与 2020 年相比增长超三成。

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仍在提升

一方面,随着政务公开的广度、深度不断提升,另一方面,对不公开的「例外」情境的规定也越来越具体。

修订后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行政执法案卷信息可以不予公开。对于这一修订,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周汉华认为,这主要考虑到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主要涉及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的权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对于在具体行政程序中保障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已有规定;这类信息与其他主体没有直接利害关系,公开后可能会对行政机关的执法工作和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的权益产生不利影响。「修订后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予公开范围的界定更为科学、明确、具体,既提高制度的权威性,也便于实施,有效解决过去存在的各种突出问题。」

在「不予公开」的范围界定更加明晰的同时,对于那些「可以公开」的事项应该公开到何种程度,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都在关注、摸索。

今年 7 月,媒体人褚朝新在个人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文章,对湖北宜昌、孝感政府网站不公布市政府领导年龄、学历、分工等信息的做法表示异议。

在国务院办公厅制定的《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和《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工作年度考核指标》中,明确规定政府网站要公布「领导信息」,但并未提及领导信息具体包括哪些内容。「横向看,湖北其他地市州基本都公布了市长们的年龄、党派、学历和分工,有几个地市州甚至公布了市长们详细的履历;纵向看,湖北省人民政府也公布了省长和副省长的年龄、党派、学历和分工」。褚朝新说。文章发布后,有媒体跟进报道,很快,两个网站补全了相关信息。

不少受访对象表示,政府部门在扩大信息公开范围的时候应该吸纳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具体而言,财政预算、决算信息,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等都属于主动公开范畴。

党的十八大以来,政府部门在公开上述信息时致力于提升信息的完整性、精细化程度。以财政预算、决算信息为例,过去某些政府部门的预决算公开基本只编制到「类」,公众只能看到财政如何切块,如农业经费多少、文化经费多少,而不能查阅到具体某项事务的开支。为响应群众诉求,近年来越来越多政府部门细化了年度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的内容,财政拨款支出在哪些事项,一目了然。

近年来,政务公开工作中一些不规范的现象也受到关注和整治。2015 年,我国对全国政府网站开展首次普查,在当时各地区、各部门共开设的 84094 个政府网站中,发现存在严重问题并关停上移 16049 个。此后,国务院连年开展政府网站抽查,大量无力维护的网站被关停上移,政府网站集约化水平和网上服务水平持续提高。

此外,村级公开作为政务公开向基层的延伸,也在不断规范化。2019 年 12 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要着力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并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

「一瓶 2 元的水,一包 15 元的茶叶,这些小花销村上都公示得清清楚楚了,看来以前真是误解他们了。」泸州市叙永县叙永镇百花村村民张永华看着村务公开栏上的账目,打消了心里的疑虑。2018 年,他曾因村上账目公开不到位的问题,屡次带头到县镇两级信访。

2020 年 4 月,泸州市纪委监委专题调研发现,该市近 4 年立案查处的 3076 件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案件,涉及村级公开的有 1999 件,占比 65%。过去,村级公开工作虽然在推进,却缺乏顶层设计,基层干部不清楚应该如何公开,有的甚至直接将红头文件、报纸刊物张贴在公示栏。村民看得一头雾水,乡镇纪委在对村级公开进行监督检查时,也同样不知所措。

泸州市纪委监委经过与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等主责部门讨论,最终确定以问题为导向,推行公开的事项、要素、语境、时间、方式、责任「六定」机制,村干部按照统一样本公开,乡镇纪委按照统一标准监督检查,从而推动了村级公开规范化、精准化、常态化运行。

针对基层政务公开,各地都在积极探索好方法。2020 年,青岛市政府办公厅下发《青岛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提出梳理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基层政府结合本级政府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细化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编制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等工作任务。

十年来,「党务政务公开」已成为人民群众耳熟能详的词汇。成为让人民群众「看得懂」「信得过」的党委政府,这个标准仍在提高、突破。

2022 年,黑龙江绥棱县推动「清廉农村」建设,将惠农资金使用、村务决策管理、警示教育案例等信息予以公开。图为村民在「 清廉农村」公示栏前阅读。


作者 刘成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