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三级分类」机制把严监督执纪首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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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建设进入新时代,三台县纪委监委把纪律、监督挺在前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畅通基层信访举报渠道,推行「三级分类办理」机制,完善「四环七步工作法」流程,压实基层办信责任,推动群众监督转化为组织监督,把严把实监督执纪首道关口,有效适应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新形势、新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科学制定受理机制,全面推行「三级分类」

在全县推行「三级分类办理」机制,压实基层办信责任,提升初信初访办结率,有效化解重复访越级访缠访闹访。

严把「初信初访」关,锁住「双向承诺」责任链。把尚未经过一次全面调查处理和回复实名举报人的信访举报归类为初信初访,由首责单位即问题属地乡镇或部门纪检组织办理,不得以任何理由转移矛盾或上交问题,必须压实办信责任,签订《实名信访举报双向承诺书》,严格按照规范流程、统一办信要求和标准依纪依规办理,并及时向实名举报人反馈。

严把「复信复访」关,锁紧「阳光办信」质量链。把举报人对初信初访办理结果不满意,再次就相同问题提出的信访举报归类为复信复访。由县纪委联系纪检监察室牵头,采用交叉办信方式,抽调乡镇或部门纪检监察干部办理。若举报人对办理结果仍不满意,则通过「阳光公开办信、公开审理」,让举报人全程参与,尽可能消除其疑虑和误解。

严把「再信再访」关,锁牢「终结反馈」保险链。把经过初信初访、复信复访两次办理并回复实名举报人后,举报人仍然不满意,再次就相同问题提出的信访举报归类为再信再访。由县纪委监察局联片领导带队,抽调县纪委机关干部、乡镇或部门纪检监察干部办理。经过三级办理后,举报人再就相同问题重访、缠访、越级访,又不能提供新证据的,县纪委通过召开信访举报办理公开「听证会」「坝坝会」等方式反馈信访办理结果,视反馈情况将不再启动调查核实程序,酌情纳入大调解范畴或进入司法程序。

统一规范受理流程,注重抓好「四环七步」

全县统一规范运行「四环起步工作法」流程,让信访举报办理有章可循,让办信人员自觉接受监督,提升信访举报案件办理整体质量。

紧扣「四个环节」,落实办信要求。根据信访举报的动态信息、办理流程、工作要求、重点特色等分为「信息、服务、公开、反馈」四个环节,对每个环节提出明确工作要求。紧扣信息环节,做到开源「畅」访,将信访动向掌握在基层。紧扣服务环节,做到规范「接」访,将上访群众吸附在基层。紧扣公开环节,做到阳光「化」访,将信访矛盾化解在基层。紧扣反馈环节,做到科学「用」访,让信访成效服务于基层。

规范「七个步骤」,提升办信质量。根据办信要求、先后顺序,制定统一的「时间表」「线路图」,按照「受理、呈批、承诺、调查、处理、督办、反馈」七个步骤,明确工作方法。精准甄别举报类别,在 1 个工作日内提出拟办意见呈送审批,在 2 个工作日内告知受理,签订《实名信访举报双向承诺书》,根据反映问题线索,准确提出处置方式。推行县、乡两级集体研究核实处理机制,实行动态跟踪督办,在信件办理结束 3 个工作日内,向实名举报人反馈调查处理结果,对匿名信访件通过召开「听证会」「坝坝会」等方式反馈,做到「件件能落实、事事有回音」。

健全规章制度,追究办信责任。先后制定了《信访「两化」建设实施方案》《信访举报三级分类办理实施办法》《信访举报办理「四环七步工作法」概述》《信访举报办理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文书,编制成《信访举报办理「两化」建设工作手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后一级对前一级办信人员履职情况进行核实,对涉及敷衍塞责、弄虚作假、遮掩袒护、履职不力等违纪违规行为进行严肃追责,酌情给予「批评教育或责令书面检查、诫勉谈话或通报批评、党纪政纪处分」等。三次调查核实过程均为不同人员,避免了人情操作,形成了层层监督机制,有效防止「灯下黑」。

今年以来,三台县共收到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 371 件,反映科级及以上党员干部 110 件,反映一般党员干部 261 件。按照三级分类管理办法,一般党员干部信访举报中初信初访 226 件,复信复访 26 件,再信再访 2 件,纳入大信访调解 7 件。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总量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越级信访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 22.22%,越级信访占总量的比率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 19.25%,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有效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惩治了基层腐败行为,促进了社会公平正义。(作者系中共三台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


作者 何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