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启动建立路长责任制

作者
作者
参照启动安全村道省道

浙江启动建立路长责任制,即在国省道、县道、乡道、村道,参照「河长制」模式,设立四级路长,路长由各级政府领导担任(村级路长由行政村负责人担任),破解道路交通难题。路长不仅要管设施、管养护,还要管安全、管秩序,确保不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 15% 以上,力争较大事故数稳中有降、10 万人口交通事故死亡率达到发达国家中等水平、死亡人数在全国排名退位。


作者 本刊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