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户林权抵押小额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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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定义
  农户林权抵押小额贷款,是指农户以其本人或第三人依法有权处分的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及与森林资源相关的其他资产作抵押物向云南省农村信用社借款的行为。
  贷款对象
  在云南省农村信用社服务辖区内,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从事林业生产经营活动或从事与林业经济发展相关生产经营活动或从事其它生产经营活动的农户。
  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一般控制在30万元以内。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最长为10年。
  贷款利率
  农户林权抵押小额贷款实行优惠利率,优惠幅度由县级联社根据利率政策和当地实际情况合理确定。
  抵押物的规定
  必须取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颁发的全国统一式样的《林权证》。贷款在30万元(含)以內的,可由云南省农村信用社与其邀请的林业资源资产评估专家共同参与对抵押林权的评估,确定抵押物价值。林权抵押的登记部门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
  办理流程
  贷款申请→贷款调查、审批→确定贷款额度→签订信贷合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贷款发放→贷后管理及检查→到期收回贷款本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