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社区金融发展之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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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对我国当前农村金融形势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针对农村金融市场供需矛盾的特征,提出了在搞好社区融投资的同时,在农村实施「泛货币 + 社区银行」金融服务模式,以强化当地的「以物易物」交换形式、达到大力活跃农村经济的目的。

【关键词】农村金融 泛货币 社区金融 社区银行

一、序言

在中国,农村土地面积约占全国总量的 95%,人口占近 55%,总体人口众多,分布不均,发达程度平均较低、发展水平极不平衡。农业一直是我国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但到 2011 年我国农村年生产总值仅约占 GDP 的 10%,发展潜力巨大,所以我国必须把农业及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作为当前中国经济发展的重点,切实搞好「促进农业发展、维持农村稳定、促使农民增收」三农问题,才能振兴国家经济、尽早建成小康社会。

金融,是经济的命脉。要彻底搞好农村经济,在现阶段就必须大力发展农村金融。虽然我国对农村金融领域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但是这些改革只是进行在体制和经营管理方面,在农村市场化方面却未取得实质性的进展,而随着农业战略结构性调整的推进,又出现了影响农村金融市场发展的诸多因素。由于中国农村的特殊性,其金融改革仍然必须对现行金融体制的弊端进行深刻认识,从根本上将这一项复杂的农村金融系统工程全面、高效地建设好,最终形成可持续发展的、良性循环的农村金融新局面。

图 1 金色的新农村

二、当前农村金融市场状况

(一)农村金融系统方面的现状

总体来看,农村金融市场供需矛盾是长期存在的。

尽管在农村金融问题与农村金融体制的关系上,因果关系难于理清,但毕竟是「农村金融问题」存在在先,「金融体制」因「农村金融」的存在而出现,金融体制的缺陷宗是因对「农村金融问题」分析理解得不透、制定的对策有偏差、问题解决得不彻底或不及时,进而或造成次生「农村金融问题」。因此欲彻底解决农村金融体系诸多问题,首先必须理清「农村金融问题」,第二要理清目前农村金融体系所呈现的金融体制及其所制定的对策相对于「农村金融问题」的偏差在那里,第三才是最终求得「农村金融问题」得以全面、高效率的改革、实现良性循环。

1.中国农业银行的商业化发展历程对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影响。我国的农村金融体系,在 70 年代末,以中国农业银行为主体,农行通过执行着「统一管理支农资金,集中办理农村信贷,领导农村信用社、发展农村金融事业」任务主导着农村金融体系,农业银行一面办理着农村的金融业务,一面管理着农村信用社,另外还承担了农村大量的政策性任务,总体履行着政策性与经营性双重职能[2],呈现的既是企业又是机关的银行体制;此时的以农业银行为主导的农村金融体系对于整个国家的金融体系讲,是有着其相对独立性的。

1984 年 1 月,在我国的「中央银行 + 专业银行」的金融体制基本确立的同时,「企业化改革」摆上了包括农业银行在内的各专业银行的议程;「七五」期间,政府倡导的「专业银行打破分工界限、进行业务交叉」,使得专业银行的专业性(或曰「专业界线」)开始模煳,国家通过专业银行对各大金融领域的分工式管控逐渐趋淡,多家专业银行的趋同性迅速增大。这虽有经济发展和市场竞争的合理需要, 但也孪生了竞争成本和金融风险加大等消极的现象;同时也滋生了农业银行逃离农村的现象、并加速了逃离的速度。

1993 年 1 月,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了「现有专业银行要逐步转变为商业银行」。据此,农业银行明确了「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的经营原则,构建了向国有商业银行转变的基本框架。但此时,在农村,国家层面上的政策性金融和农村信用合作金融等尚都还基本掌控在农业银行手中。

1995 年,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国家开发银行等国家政策性银行相继成立,政策性业务与商业性业务初步分离;农村信用社与农业银行也脱离了长达 17 年之久的行政隶属关系,从而,在农村金融领域中呈现出商业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合作性金融齐头并举的新局面。农业银行从此才真正完成了由国家专业银行向国有商业银行的转变,农业银行在农村金融体系中的骨干作用基本消失,重担转而落在了「产权不清、责任不清」的刚刚从农行中分离出来的农村信用社的羸弱的肩膀上,而农行则轻装上阵、放下了它本不该放下的(或说不该放下得那么多的)对农村金融的服务义务,转而「商业」去了。

可见,农业银行从小到大,从身兼数任到逐渐分离、脱钩、再到心无旁骛办商业银行,整个的商业化历程,体现着其政企分离的必要性,但其与其他专业银行业务趋同的同质商业化,却对我国原有的具有相对独立性和稳定性的农村金融体系,形成了严重的破坏——尽管这个「农村金融体系」在体制上、内容上等也故存有须要变革的诸多问题。

2.目前各家金融机构存在的问题。目前农村的金融机构布局,正规金融机构主要有农村信用社、中国农业银行,还有农业保险和邮政储蓄机构网点等。

(二)农村信用社

由于农业银行自 1995 年完成商业化后,便开始大幅收缩农村基层业务,从而使刚摆脱农业银行管理的农村信用社成为农业贷款的主要金融机构,农村信用社的农业贷款占全部农业贷款的比重由 1979 年的 26% 上升为 77.7%。但在各大银行纷纷撤出农村以后,当今农村仅靠农村信用社系统的实力,为农户提供的贷款非常有限,根本无法解决农民贷款难的问题。据统计,2006 年全国农户贷款面仅为 25%,而且随着农业经济的不断壮大,农业贷款占农村信用社贷款的比重由 1990 年的 46.2%,迅速降低到 2000 年的 34.2%;

另外,当前的农村信用社,在其独立后,便遗留下一个「产权不清晰、治理结构不完善」的问题。「产权不清」,会导致「政府会对一切不良贷款负最终责任」预期的产生,也会造成「治理结构的残缺」,最终形成当地「谁负责谁说的算」,广大农户的需求自然得不到公平满足。

(三)中国农业银行

由于农业银行大幅收缩农村基层业务;从结构来看,农行的农业贷款占全部农业贷款的比重由 1979 年的 74% 下降为 2001 年的 22.3%[3]、2006 年的 10%。

(四)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作为专营农副产品收购资金的供应和管理的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随着粮棉购销市场化进程加快,粮棉流通领域政策性经营空间缩小,农业发展银行粮棉收购贷款业务量大幅下降;但实际中,仍存在大量未获满足的实际需求,说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仍有较大的服务空间。

(五)邮政储蓄

利用网点多、深入乡村的特点,邮政储蓄大量吸收农村储蓄并转存人民银行,2006 年,邮政储蓄新增存款及其他各类资金 2304.48 亿元,其中 50% 以上来源于县及县以下地区;资金运用方面,由于资金全部上收总局,98.27% 用于同业存放和证券投资,没有流回农村,导致农村资金大量外流,很难回流到农村地区。

(六)农业保险

由于目前中国对农业灾害损失主要依靠国家提供灾害补助的方式进行救助,普遍存在援助力度不足、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较低等问题,所以我国的「农业保险」,在农业生产风险管理中并没有有效发挥其应有的保险作用。

(七)当前农村金融系统存在的共性问题

1.在农村欲获得贷款极难。

2.农村资金严重外流。

农业银行在农村的资金投放呈逐步减少趋势,农村信用社目前实际上也成为农村资金净流出的重要渠道,其他国有商业银行很少在农村地区发放贷款。

3.农业货款风险分担机制和信用担保体系尚未建立。

4.农村的金融服务意识较城市淡薄。

(八)农村金融需方现状及存在的共性问题

农村金融市场需方有着与城市迥然的特殊性。

首先,农村的各类消费和生活需求的种类和比例与城市大不同。

以我国北方为例,冬春季,需要钱购买农药、种子、化肥,春夏交际,需要钱购买农机、雇工种地,秋冬,收,卖,换成钱,准备过年,准备第二年再生产……尽管它们也有日常的消费,也要购车、医疗、旅游……但他们的各类消费和生活需求的种类和比例与城市大不同,其笔数多、每笔数额相对小的特殊性鲜明。

其次,农村金融市场各种供需矛盾种类繁多且长期存在。

不同的地域、不同的节气、不同的季节,甚至于丰年还是荒年、收的是玉米还是青稞、养的是海参还是河蟹,上周的价格如何、一个半月后的天气能否影响收入、能否保鲜,张家丰还是李家荒,林林总总,其地域性、时间性、差异性等都十分鲜明,且不尽相同,这时时处处都有的金融需求,自然就依存有金融供需的矛盾,且年年重复,长期存在。

第三,「以物易物(英文 barter)」仍大量存在。

以物易物,是有社会契约或明确协议条件下的价值交换模式。具体是用自己已有的物品或服务与别人交换,以从别人处换取自己需要的物品或服务。「以物易物」是「使用货币做买卖」贸易模式出现之前已有的一种交易方式。以物换物不同于买卖,并没有使用任何现行金钱作为交易的工具,所以以物易物不一定是一场等价交换,只要双方商洽即可。

「使用货币做买卖」贸易模式,其「卖」,人们可以将货品或服务卖出,换成大家都能接受的一般等价物金钱;「买」,人们也可以用大家都愿意接受的一般等价物金钱,将自己需要的物品或服务从别人处购回;将这种「买卖」分开来看,与「以物易物」比,似乎很方便、简单又快捷,而「以物易物」似乎是一种效率较低的交易形式。但实际上,一个完整的「买卖」过程中,首先,一个人在其先行的「自己的物品或服务」的「卖」中,未必顺利和成功,个中影响因素极多,如与货品对应的市场状况(包括即时的供求状况、即时的价格)、自己货品的品质、品种、自己的经验等等;其次,在其后行的「自己需要的物品或服务」的「买」,也非「一掷而就」,需要寻找、比较、洽谈、最后下决心,这里还可能因各种原因被骗;第三,这「卖」与「买」之间还有个「中间」过程,要么是「买」的钱不够,要么是未到「买」「自己需要的物品或服务」时候,要么是尚未确定「买」哪家……而「以物易物」,只要双方商洽即可成交,不但中间可省去了诸多的麻烦与成本,而且「易」回的物品或服务只要自己满意、需求,与「买卖」的结果应有「异曲同工」之效。可见,如果将「卖」与「买」两过程合在一起成为一个完整的「买卖」过程,相比于「以物易物」,后者也还是有其独到优势的。

放眼我国当今农村,还存在并将长期存在着大量的「以物易物」这种既原始又简便有效的交易方式——这也是我国农村经济的一大特点。

第四,小农意识浓厚。

其一,由于农民的文化程度普遍较低,小农意识较强,这直接促成「合同履约」必须是以「我的利益不损」为前提。

其二,在农村,农民们考虑更多的是「这次」或「今年」「我」能赚多少钱,对他的「产品(或服务)的品种是否需求于市场、品质如何」考虑的少一些、滞后一些。

总之,我国农村复员广阔,农业产业不可避免的会面临自然灾害风险和系统性风险大、成本高、资金需求分散、回收慢等不利因素;在相关经营中,农业的资金运动必定呈现长期性、波动性和分散性的特点,所以这一薄弱产业,自然需要健康且成熟稳定的金融支持。

三、形成当今农村金融体系缺陷的根本原因

笔者认为,形成当今农村金融体系缺陷的根本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忽视了金融本初的服务属性。

严格讲,我国至今仍属一个农业大国,但农业发展得却很落后。而现代的金融,尤其是商业银行的金融「趋大价值观」和其商业属性,驱使银行尽快远离农村山野,须知那儿也需要金,那也需要融,那也有自己的家人。这是一个普遍性的问题。

(二)专业银行的商业化改革,以及之后的「专业银行打破分工界限、进行业务交叉」

在农业银行,相当程度地弱化了中国农业银行的金融服务属性,驱其转而趋利,尽管当初的「去行政化改革」是正确的,但商业化和专业银行间的趋同变化,直接造成了农业银行快速出逃农村,终使当初尚相对独立、具有一定稳定性的以农行为主的农村金融体系遭到严重破坏。

(三)贷款利率机制控制得过死

目前试点的贷款利率的边际浮动已达到 100%,即将目前的贷款利率上限 5.14% 上浮到 10.3%,但在农村,由于贷款金额小、风险大,相应的贷款成本高等因素,这个浮动范围还不足以使商业性机构获得合理的资产和资本金回报来弥补其成本。

(四)土地不可抵押

在我国,农民手中的土地不可抵押,对商业银行而言,农户贷款自然少了一大安全保障因素。

(五)国家对农村金融市场的监管存在缺陷

目前对农信社采用的是同其他金融机构基本相同的监管模式。迄今为止,尚没有搭建出针对我国农村金融系统特殊性的单独一套的特别关于农村金融市场的监管框架。

图 2 建设农村金融新体系

四、当今中国农村金融系统科学发展之我见

笔者认为,既然现有的农村金融体系中已无有一个可起支撑作用的金融主体,那么与其继续维持它的「支离破碎」,不如「彻底毁掉一个旧世界、重新建立一个新世界」——建立中国农村社区银行。

(一)重新构建新的中国农村金融系统、建设中国农村社区银行必须把握的根本原则

诚然,无论在城市还是在农村,以下关于社区银行建设的根本的共性原则都应当把握。

1.社区银行应统一由国家组建、并直接控制、领导和经营,且无论在城市还是在农村,社区银行采取的必须是国家垄断独营,排他;

2.社区银行实行三级架构足矣;

3.社区银行在基层得来的业务,经归类后划分给相关业务经营得最好的商业银行或机构(在此环节激发起它们良性的竞争);利益由社区总行代表国家与该商业银行或机构按预先合同约定分得,社区银行内部的利益分配按内部机制约定份额在总行和二级或三级社区银行中间分派,用于激励员工和再发展;

4.无论社区银行建在那里,是城还是乡,是繁华之地还是偏远之域,「大力弘扬金融的本初服务属性、而后,才是效益」的原则必须秉持,不可有折扣;

5.建设之初,应「承认地域存差异、具体建设可有不同」。

6.「泛货币 + 农村社区银行」会极好地解决中国农村长期存在的各种金融市场供需矛盾。

7.目前金融风险高度集中于农村信用社系统的原因分析。在农村,由于金融体系的不健全,风险高度集中于当下支撑着我国农村金融系统的农村信用社系统。

其一,随着农业保险规模的不断萎缩,与信贷相联系的所有与农业生产相关的风险都集中于银行体系;其二,由于缺乏良好的价格稳定机制(金融期货产品),走向市场化的农业生产的市场风险也有一部分要由银行体系来承担;其三,由于政府不切实际地过分强调金融对农业的支持,农村地区银行体系还要承担一部分政策风险。

而作为农村地区银行体系「主力军」的农村信用社自当首当其冲,多层风险高度集中于其一身。

在解决措施方面,在央行严格的利率管制背景下,一方面,这种风险没有相应的溢价补偿;另一方面,风险和收益的不对称又导致农村地下金融盛行,孕育了更多的、管理部门无法监控的风险。

目前,央行的「利率严格管制」似乎已开始有所松动,余下的便是尽早健全农村金融体系,以强化农业保险、减少直至放权政府对农村金融的过多且效率不高的干预;同时推出适合农村的具有良好的稳定农产品价格作用的金融期货产品。诚如此,农村的金融改革当有希望。

(二)泛货币

可作为「金融期货产品」的,自然必须是具有一定的金融属性。在农村,可做「金融期货产品」的,首先应当是被农民所认可、又适宜农民进行其农副产品交易的、具有一定的金融属性的、可作为财富标志物的资源或物品。这样的资源或物品,笔者称之为「泛货币」。

1.泛货币的概念。泛货币,即具有一定的金融属性、可起到财富标志物的功能、能够在某一行业或某一地区的经济中履行一定程度地货币职能的资源或资产,即称之为「泛货币」。

在农村,泛货币可以作为「适合农村的具有良好的稳定农产品价格作用的金融期货产品」被推出并适时加以利用,通过适宜地参与并强化「以物易物」交易方式,进而强化农产品的价格稳定机制。

2.泛货币化。泛货币化存在一个过程,即在相当一段时间、经过特殊的经济、政治等的变化后,一些非货币物品随之演变、逐渐具有了一定的金融属性、且一定程度地取代了原有的财富标志物,最终在经济活动中呈现了「泛货币化」。

财富标志由两个要素构成,其一,它是财富的最终归属;其二,它和世界公认的有效结算、支付手段直接挂钩[5]。在布雷顿森林体系下,美元和黄金挂钩,成为世界性结算货币,并互为财富标志,故美元被称为「美金」、「硬通货」。

本世纪初以来,随着国际金融市场的迅勐发展,粮食市场与货币市场、外汇市场、期货市场、衍生品市场等的联动形成了复合的金融体系,对传统金融市场而言,扩大了外延、加深了内涵,形成了粮食、石油、贵金属等初级产品的「金融化」趋势,并且不同程度地实现了从「商品」属性向「商品和金融」属性双重、并重的转换,其价格模式在本质上也由较为单纯的「商品贸易」型转变为复合的「贸易—金融」型。

同期格林斯潘的量化宽松,使得全球货币总闸门被打开,美元进入战略性贬值周期,美元作为全球信用基础的根基已经并且仍在严重动摇,美元作为财富标志的权重在迅速下降。而资本总是要依附在财富标志物上的,人们为保证财富不被湮灭,必会寻找新的投资产品。此时,「粮食、石油、贵金属等金融属性的迅速突出」,自然会成为资本大鳄眼中资本逐利的投资品和资本品——粮食作为「白金」和石油作为「黑金」,已经成为主权货币、黄金和美元之外的新的泛货币化了的价值符号,即粮食、石油、贵金属等成为了财富标志的新目标;而且其价格基本已不是由供求所决定,而是由资本和货币所决定——粮食、石油、贵金属等作为财富标志的新目标,其已经具备较强的货币属性——泛货币成矣。

3.泛货币应具有的特点。首先,泛货币具有时效性。因为它的产生具有一定的经济、政治背景和时代属性,那么如若产生它的经济、政治背景发生根本性的改变,则该泛货币应会发生变异或直接被新生的泛货币所取代。

其次,泛货币的法律强制性弱于货币。尽管其具有了相当的货币属性,但严格讲,在未被法律正名前,其依然不是货币。

第三,泛货币的适用范围具有随意性。泛货币的适用范围,小,可以仅限在甲乙双方之间;大,可以与货币一然,其适用范围是在「将该资源或资产视为泛货币」的人之间,即泛货币的被认可有约定性。

第四,泛货币可虚可实,可言可物。

第五,泛货币可固定亦可临时。

第六,一种泛货币可与另一(或几)种泛货币、或和货币复合使用,复合比例可视具体情形定。

第七,泛货币的出现和存在,填补了货币临时性缺省带来的交易空穴,方便了交易。

第八,严格讲,凡是在价值交易过程中能起到(或一定程度起到)一般等价物作用的资源或物品都属泛货币,其中自然也包括货币,本文之所以将泛货币区别于货币之外,旨在叙述方便。

4.泛货币在农村「以物易物」交易方式中的使用。在农村,农民将自己的农副产品卖出,何时卖、卖多少、卖个什么价,自家需要什么、什么时候买、买多少;这已买的和未卖的在家里如何储存、能存住否;若用最原始的以物易物的方式,用自家产的东西直接换回自家需的东西,可省去这「物——钱——物」的「一卖 + 一买」过程多少时间、减少多少损耗、方便多少路程、省下多少钱,等等,应当是农民脑海里主要的思考内容了吧。

泛货币的出现,加之农村社区银行的到来,使得农户们除了钱以外,增加了其他可以或暂时可以作为财富标志的储存媒介。比如瓜农,若自己的西瓜短时间内无法全部卖出去,可以通过社区银行,通过大数据,有针对性的、可以单独、亦可小众、亦可大众,就近换回相对不易腐烂还或可升值的玉米;等等。这种「以物易物」的方式,省去他们「物——钱——物」这种「一卖 + 一买」过程的时间、减少过程损耗、省下了运费,最终省下的是「心」和「钱」。

可见,泛货币 + 农村社区银行,会很好地解决上述这些问题,会为具体的农户在增产、增收和家庭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为整个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对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最终建成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综上所述,在政府层面,对于农村金融,应当「基于整体加基层、而且要更多地优先考虑基层(包括具体的农户、微经济合作体)、而后是农村区域整体的思路」开展工作,可见在农村,欲彻底解决农村金融市场供需矛盾,开展「泛货币 + 社区金融」服务,势在必行。「泛货币 + 农村社区银行」会极好地解决中国农村长期存在的各种金融市场供需矛盾。

(三)中国农村金融新系统架构设计

在上述「1.2」,已对农村金融需方现状、何为「以物易物」及其与「使用货币做买卖」贸易模式的不同等进行了较为详细的分析、论述;「3.1」勾勒出了以农村社区银行为主体的新的中国农村金融系统的大的框架,提出了应秉持的原则;「3.2」在提出并解析了「泛货币」概念的基础上,阐述了「『泛货币 + 农村社区银行』会极好地解决中国农村长期存在的各种金融市场供需矛盾」的道理。至此,笔者所设计的中国农村金融新系统的架构已呈现:

1.总体。以社区银行中国农村金融新系统的金融主体,中国农村金融新系统因社区银行的「由国家直接、统一营控」而呈现了排他性。

其他大小金融组织加入中国农村金融新系统的条件是:① 经鉴评,得出了「其在新系统中的某一点或某一层面做得会比社区银行好」的结论;② 其加入的最终结果,是不扰乱『整个以社区银行为主体的中国农村金融新系统』的整体完整性和稳定性;③ 其加入后的存在,有益于整个以社区银行为主体的中国农村金融新系统的长期发展或运行成本的降低;④ 由社区银行审核、中央政府批准同时保留「随时剔除」的权利。满足上述四项条件方可能被吸纳到新系统中。这样做的原因:要在中国农村金融新系统的横向上消除竞争。

皆言「竞争会带来效益」,笔者认为这句话的真正意思是「通过竞争,有可能使自己增加利润」。参与竞争不是为了让他『人』增加利润,倒极有可能使对手利润减少、甚至倒闭。为什么竞争,参与竞争的「人」「争」什么?争的是利益,没有哪个竞争者超然地在轻松完成某一个利润指标后,会知足地主动放弃可能会再增加的利润转而增加服务,但政府会;商业「趋利」的价值趋向是无可厚非的,金融的服务秉性是由生俱来的,故商业银行利用金融的「服务」唯利是图是正常的。但面对当前我国农村金融系统的现状,将如「已经出逃出农村的农业银行」这样的商业银行再请回来,搞个「竞争出效益」,结果不是「会更乱」,而是根本不会来、争不成。因为对于「趋大」的、「商业」的、只是拿金融的「服务」唯利是图的、而且已亲身体验过并吃过亏的大银行而言,「此处」是无利可争的。再者,竞争基本是无序的,惟利是图的,竞争只能让现有的农村金融系统更乱。

因此,要在中国建设农村金融新系统,不但首先要在其横向上要消除竞争,更重要的是要由国家直接、统一营控,不允其他;社区银行在基层得来的业务,经归类后划分给相关业务经营得最好的商业银行或机构——将竞争放置在此环节、并受国家监管;农村金融新系统的活性和有机性,通过「社区银行的内部分配机制」来激励员工、实现再发展;

2.具体架构。社区银行通过对农户农副产品的产与销的帮扶和对以农户为主的农村创业的扶持,完成农村社区银行的融投资主业;同时引导、加强可能由「泛货币」参与的「以物易物」交易方式,以部分抵消「使用货币做买卖」交易方式对农副产品本初价值的最终实得率的降低,最终实现农村金融新系统的健康发展及其对农村经济的振兴。

图 3 中中间的纵向主线部分体现的就是「农村金融新系统的具体架构」。

图 3 农村社区金融服务最佳模式设想图

据图 3 需要说明的是:

①「『使用货币做买卖』与『以物易物』相比会使农副产品本初价值的最终实得率降低」的原因:

首先是农副产品的价格受时间、节气、新鲜度等诸多因素制约,总体呈「即时性」;

第二是农民的总体文化水平低、小农意识强等因素也是影响其农副产品(时间上)及时、(价格上)合理的实现销售的重要因素;

第三在「买」的环节,也会因种种原因而受骗。

总体综合考量,「使用货币做买卖」可能会使农副产品本初价值的最终实得率波动增大,总体会呈降低态势。

② 社区银行对农户农副产品产销的帮扶,首先应体现在对农户的了解与知心上。

这是搞好农村金融工作的根本和基础。但为保证基层金融工作的长期稳定性,有必要建立农户金融信用档案。

③ 关于农户农副产品的需方、生活和再生产的必需品的销方,社区银行应发挥自身的优势,主动出手帮助,以体现社区银行的「服务、服务再服务」,这样,方能培养出社区银行稳定、忠诚的用户群,而后才可得到长久、稳定的回报。

④ 需要指出的是,社区银行的服务要体现整体的主动性、具体的灵活性、心里的真诚性和措施的实效性,最终实现双方对结果的尽量满意性。

具体如对弱势群体的医疗帮扶、普遍的技术培训、自家及小流域生态的硬软件建设、与农户合资做生意等等。

3.实际形式(硬件)。在农村,可采取「社区金融服务站 + 综合客服平台组网」形式,以适应农村不同于城市的具体实情。

毋庸多言,农村的社区银行建设与城市的应当存在相当大的差异。但金融机构的核心竞争力除了庞大的资金或者先进的技术,更关键的是以客户为中心,更好地满足客户需求、为客户提供更为优质的服务。

现代化的银行唿叫中心,可以为客户提供一流的体验窗口。如,若社区银行配加新一代 IPCC 方案 + 人工服务,便可为客户提供诸如咨询、投诉、建议及办理标准化交易等诸多更加便捷、专业的分层服务,提高客户满意度和资金运用效率,也可为金融服务提供新的手段,最终提高农村社区银行系统的业务效能。

图 4 农村社区银行综合客服平台组网示意

4.实际内容(软件)。要特别注意强化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对农户创业的正向影响。搞好农村社区银行建设与服务,可大力促进农户创业、振兴农村经济。金融体系不完善、金融缺失和融资约束,会限制创业活动。统计表明,农户家庭财富水平对创业选择行为有正向影响,故农户家庭创业融资约束仍普遍存在。

全面搞好农村社区银行服务,即深入搞好农村社区金融资源覆盖,有助于弥补农村金融市场的空白、发挥社区金融的诸多优势,降低信息不对称和缓解社区家庭融资约束;由政府独营的社区银行,可以简单地排挤掉当前普遍具有浓郁高利贷成分的「私人融资」和过于功利的大型商业银行,通过「政府——社区银行」,短程、快捷地将对促进农户创业有更大边际效应的正规融资引到农户,这样,社区金融通过提高社区内农户的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影响家庭融资,进而影响农户创业选择、提高创业成功的概率和效率,而且如果事先有约定,社区银行此时还可分获创业成功的红利。

诚如此,中国农村金融新体系得以成功建立,国家不但搞活了金融、振兴了农村经济,更主要的是,我们一改「一味依靠城镇工业经济搞发展」的模式,广袤的农村大地,更是各种规模不一、内容不一、结构形式不一的多种经济体会蓬勃发展。届时,农民富裕了、经济腾飞了,国家更加强盛了。

五、结论

在政府层面,对于农村金融,应当「基于农村整体加基层农户、而且要更多地优先考虑基层(包括具体的农户、微经济合作体)、而后是农村区域」的整体思路开展工作。具体的,社区银行通过对农户农副产品的产与销的帮扶和对以农户为主的农村创业的扶持,完成农村社区银行的融投资主业;同时引导、加强可能由「泛货币」参与的「以物易物」交易方式,以部分抵消「使用货币做买卖」交易方式对农副产品本初价值的最终实得率的降低,最终实现农村金融新系统的重建与健康发展及其对农村经济的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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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升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