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基层人民银行岗位(廉政)风险动态防控机制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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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人民银行承担执行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提供金融服务等职责,同时,法律赋予了人民银行行政管理的权力。在深入推进法制央行建设进程中,依法履职与廉政风险防控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更加凸显。依法履职的过程,实际上是央行职员完成岗位工作的过程。本文针对目前基层央行岗位(廉政)机制建设面临的问题,如何建立动态的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作探析。

一、岗位(廉政)风险动态防控机制的涵义

「廉政」一词最早出现在《晏子春秋·问下四》:廉政而长久,其行何也?其反义词为「腐败」。现在所说的「廉政」主要指工作人员在履行其职能时不以权谋私,办事公正廉洁。

基层人民银行「岗位廉政」可以理解为人民银行工作人员正确运用法律赋予的权力,为履行执行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提供金融服务等法定职责而制定的法规、制度以及执行法规制度的总和。

风险是指某一行动有多种可能的结果,而且事先估计到采取某种行动可能导致的结果以及每种结果出现的可能性,但行动的真正结果究竟如何不能事先知道。风险防范是有目的、有意识地通过计划、组织、控制和检查等活动来阻止防范风险损失的发生,削弱损失发生的影响程度,以获取最大利益。风险防控是指利用科学的方法识别出影响组织目标实现的各类风险,通过对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危害程度进行评估,确定相应的应对措施,最终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范围内的系统性工程。

综上所述,岗位(廉政)风险动态防控机制就是:动态地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措施有力、制度管用、预警及时的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最大限度地降低危害程度、违规行为、腐败行为发生的可能性。

二、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现状

(一)岗位(廉政)风险防范的意识不强

基层人行认为基层行职责单一、权力弱小、接触较少,岗位、廉政风险不突出,甚至没有风险,风险防范机制建设是形式主义。因而,常常出现以感情代替制度、以人情代替原则的情况,没有牢固树立岗位(廉政)风险防范的意识,成为岗位(廉政)风险隐患,可能会给人民银行带来巨大资金损失或声誉损失,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甚至引发各类案件的发生。大理中支在 2013 年开展的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活动中,小部分单位参与的主动性不强,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主体意识,思想上存在不愿做、不想做的现象,被动应付,消极防控,流于形式。

(二)割断岗位(廉政)风险的密切联系

基层人行认为廉政风险是党风廉政建设的范畴,如何防范廉政风险是纪委的事。岗位工作只要按业务制度、流程操作即可。对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将风险点和防控责任落实到业务(权力)流程的具体岗位,通过具体岗位、具体人员的具体防范措施来实现」的概念认识不清,理解不到位,导致将岗位风险防控和廉政风险防控的密切关系断然割裂。大理中支在 2013 年开展的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活动中,小部分单位在梳理岗位职责职权环节,仅梳理业务岗位风险点和防控措施,没有将廉政风险点和防控措施融入其中,两者关系没有紧密相扣。

(三)两类风险防控机制的关系模煳

基层人行对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与业务风险控管机制两者之间的关系既互相联系,缺一不可,但又有所区别,侧重点不同的认识不清晰。大理中支部分单位认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由纪委建立、实施,业务风险控管机制由业务部门建立、运行,两类风险防控机制独立建立实施运行,没有实现两者运行方向一致性的目标。

(四)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仍不够完善

近年来,基层人行在廉政、岗位业务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方面不断探索,取得了实效,但还不够完善,主要表现在制度建设滞后。大部分制度设计往往针对已出现的某项风险出台,属事后制度。为防范风险预制定的事前制度,少之又少。有的制度多年未随业务工作发展变化更新,有的制度脱离实际,层层照抄照搬上级制度,有的制度标准模煳,缺乏实效性、针对性、操作性。

(五)风险防控机制执行落实不到位

防控机制执行落实不到位一方面由于风险防控制度缺乏规范、健全的操作性,制度设置流于形式,使制度难落实,风险难发现,违规难处理。另一方面由于各项机制共享不充分,如风险排查制度、监督检查制度、考核评估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等,没有实现信息和成果共享,制度效率作用、防范风险作用难以充分发挥。

三、建立岗位(廉政)风险动态防控机制的思考

(一)建立动态岗位(廉政)教育,树立风险防控意识

一是岗位教育和廉政教育动态结合。随着岗位业务发展变化,业务风险点也随之变化,基层央行在抓职业道德教育、廉政教育时要更新观念,针对新的业务风险点,精密地设计岗位廉政教育方案,形成岗位教育和廉政教育相互融合、相互推进、相互依托的综合教育体系。二是树立牢固的风险防控意识。将岗位(廉政)教育列入央行文化建设主要内容,纳入领导干部中心组理论学习、干部职工政治思想教育、职工培训教育、教育实践活动中,引导干部职工既理性看待岗位(廉政)风险存在的必然性、客观性,又充分认识防范风险的必要性、重要性。要让职工意识到岗位风险一旦发展为廉政风险,形成违规违纪行为,将对本人及其单位、家庭带来严重的损害后果。通过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教育活动,引导基层央行干部职工树立岗位(廉政)防范意识,潜移默化地提高自我防范、自我防控的能力。

(二)理清岗位(廉政)风险关系,奠定风险防控基础

一是两类风险在表现形式上有所不同。岗位风险普遍由岗位操作人员业务熟悉程度、操作熟悉程度、执行制度等因素造成,相对来说是可预料的,表现形式也相对固定。廉政风险一般由思想道德、外部环境等因素造成,表现形式更具多样性和不确定性。二是两类风险防范措施各有所侧重。岗位业务操作注重的是业务按什么流程做、按什么程序做,因而在风险防控措施方面,应该强调业务操作环节的安全性、稳定性、规范性。而廉政风险防范侧重从腐败的角度思考,综合考虑权利是否可能被利用,什么环节容易出现权利,以及权利被利用的可能性,因而在风险防范方面,更具有针对性,灵活性,因而强调权力运行如何管、怎么防的问题。三是将两类风险防范紧密结合。在防范岗位风险的同时,充分考虑廉政风险防范,两类防范措施双管齐下,同步运作。如在人民银行综合执法检查中,要规避部门检查项目的立项建议权风险(岗位风险),可以在审批环节,充分考虑立项的目的、依据,在具体方法上可以采取立项前谈话、质询、提醒等多种形式(廉政风险防范),起到预防的作用,从而将两类风险防范有机地统一起来。四是梳理两类风险防控机制的关系。业务(岗位)防控机制是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基础,两者相互联系,缺一不可。如权力运行流程图是以业务操作流程图为基础的,权力运行环节存在于业务流程的各个环节之中,两者运行方向一致。但又侧重点不同,业务防控机制,如业务操作流程图侧重于业务各个环节及其完整性,有程序性、严密性的特点;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则侧重于易发生廉政风险的环节,如项目立项权、现场检查权和整改处理权。

(三)围绕基层央行中心工作,建立动态防控机制

1.建立动态发展的岗位(廉政)制度建设机制。从教育、制度、监督等方面入手,以职权梳理和风险排查情况为重点,制度更新要经常性、及时性、科学性,动态思维,结合实际,修订已不适应业务发展的各项制度,解决制度滞后的问题,建立健全随着业务发展而产生的各项新制度,解决制度缺乏的问题。可以将制度分为三类完善:综合管理类,主要涉及全行性的管理类制度,构建决策、监督体系;业务管理类,主要涉及各职能部门的业务管理和操作制度,构建业务规范管理体系;职责职权类,涉及所有工作人员,将业务职责(职权)和风险管理责任细化到岗、到人,构建职责权限管理体系。

2.建立动态的岗位(廉政)风险排查识别机制。从基层人民银行的履职层面看,风险排查的重点包括关键部位、重点领域、职能分配、权力运行、资源配置、干部思想道德、工作职能和岗位职责等。随着人民银行业务发展变化,每个阶段风险排查识别的重点也有所侧重和不同。一是排查识别业务流程的规范性,从岗位风险的角度排查审核、审批环节、程序是否设置到位,从廉政风险的角度识别业务过程是否公开、决策是否民主、论证是否充分、监管是否到位、是否会导致廉政风险。二是排查识别岗位职责权限,紧随业务发展变化,在业务流程不同节点上,重点关注自由裁量权大小等因素,查找出不履职、不尽职和越权行政、越权执法等方面存在的岗位廉政风险。三是排查识别岗位人员执行制度情况。排查岗位人员履行业务职责时执行规章制度是否到位,识别查找因制度空白、制度缺失、制度设计缺陷、制度得不到有效执行导致的廉政风险。四是排查识别岗位人员接受监督情况,对岗位人员履行业务职责所接受的监督情况进行排查,识别监督不到位而造成的廉政风险。

3.建立动态的岗位(廉政)风险等级评定机制。风险等级根据危害程度和发生频率,易发生案件和事故岗位评定,但风险等级不是一成不变,在某一时段,风险为高等级,而在另一时段,风险为中(低)等级。在评定风险等级环节中,可以根据业务、职责、权限的变化,动态地评定调整风险等级。建立风险等级机制,重点关注业务流程的严密性和执行情况;规章制度的健全完善、执行到位、发挥有效作用的程度;岗位涉及决策权、审批权、处置权、执行权等重要程度;岗位与关联人利益相关,不廉洁行为造成的损失和危害程度;案件的高发领域等方面,将风险分为「高、中、低」三个等级,根据风险等级,采取科学合理的措施进行风险防控。

4.建立动态的岗位(廉政)风险防控预警机制。风险防控预警也要根据业务、岗位工作的发展变化,有针对性地设置,同样要体现动态化。一是严格执行各项防控措施。采取重大事项报告、限制权限、规避利益等措施,先期设计预警,回避风险。二是通过层层签订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承诺书等方式,认真执行各项风险防控措施,做好提前预防和应急预演。三是推动实施「大监督」,在岗位(廉政)风险管理中,整合各监督职能部门人力、信息、成果资源,发挥整体合力,形成监督一体化的「大监督」格局。四是开展岗位(廉政)风险预警。针对风险点、职责职权、风险等级和防控措施,设定风险提示,如在业务操作系统中,设定计算机提示,一旦出现风险,计算机自动预警提示,达到主观和客观双重预警的效果。

5.建立动态的岗位(廉政)风险防控评估机制。评价风险防控取得的成效,可以设定系列指标,动态地测评。一是对风险排查识别与评定等级进行评估。设置排查覆盖率、风险点覆盖率等指标。二是对风险防控措施与预警执行进行评估。设置业务差错率、案件办结率、预警成功率等指标。三是对风险防控成效进行评估。防控成效是检验一系列制度设置科学与否的重要步骤,风险防控的重点在预防上,防控的最终目标和最终效果应该是岗位(廉政)实现零风险。四是对绩效进行评估。可设置满意度、符合要求程度、适用性等指标,寻找出最佳控制模式,进行绩效评价,同时,对涉及权力的环节进行充分限定,重点评价工作效能。


作者 朱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