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境外投资政治风险的识别与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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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我国境外投资的现状与特点
  我国对外投资在2002-2010年间达到了49.9%的年均增长速度,中国商务部统计数据显示我国2009年对外直接投资达到565.3亿美元,而2010年在此历史最高位之上实现了21.7%的快速增长,年度流量首次超过了日本、英国这两个传统对外投资大国。而面对我国对外投资越来越大的投资规模,越来越广的投资行业,越来越多投资主体,越来越丰富的投资方式,多国也对此制定了越来越严格的保护措施,对我国境外投资带了诸多负效应。对于这些日益增加的境外投资政治风险,如何正确的识别分析与解决应对就成了我国境外投资能否成功的关键。
  二、我国境外投资的主要政治风险
  境外投资政治风险是指东道国发生的政治事件或东道国与其他国家的政治关系的变化对投资国投资利益所造成不利影响的可能性。具体来看,政治风险主要分为公司特定风险和国家特定风险。两者的区别在于前者是针对特别公司的政治风险,与之不同的是国家特定风险不是针对某一特定公司,而是涉及整个国家甚至多个行业的政治风险,比如利比亚的战乱使得整个国家的多数企业都遭受不利影响。
  公司特定风险中我国主要面对并需要重视的包括歧视性法律法规,蚕食性征收和政府违约三大风险。其中歧视性法律法规和政府违约较为多见,也是我国对外投资中主要面对的政治风险;前者是指即由东道主国人为设置的,用以限制海外投资的法律法规而形成的贸易壁垒,后者是指东道国政府单方面改变、否定、非法违反或不履行项目协议对投资方造成重大损失。蚕食性征收,又称逐步征收,指东道国政府国有化、没收、征用等非适当法律程序的行为,直致使投资者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减少或终止。
  除以上三类公司特定风险外,还必须重点关注的国家特定风险包括战乱、法律变更、禁止汇兑以及大规模国有化。战乱对于境外投资造成的负效应最为直接,影响也最为巨大;法律变更是指因法律的变更或政权更替导致的风险;禁止汇兑,又称汇兑限制,包括“兑换的限制”和“汇出的限制” 前者使投资者不能将当地货币兑换为国际硬通货币,后者限制投资者将货币汇出东道国,两者都会对投资者带来直接或间接损失;最后,大规模国有化则和蚕食性征收较为类似,区别在于它是大范围无差别的国有化征收,并不针对特定某一家企业。近几年我国对外投资中对以上的几类国家特定风险均有遭遇,如比利时、荷兰及卢森堡三国政府对富通银行荷、比、卢三地的机构实施全面国有化,而是中国平安在比利时对富通的投资遭受损失,以及美国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CFIUS)对中海油竞购优尼科提出的五条严苛审查标准,而中海油应对不及,竞购夭折等事件。
  三、境外投资政治风险的应对措施
  应对境外投资政治风险的防范措施主要应包括企业自我保护层面和政府法律法规完善层面两大方面。
  企业自我保护层面是指境外投资企业依靠和调动自身资源以应对可能发生的政治风险。
  第一,在“走出去”前做好充分的政治风险评估工作。境外投资的企业需要对其整体政治形势有较高的认识,而有了对投资目的国政治背景的充分研究,便能筛选出相对适宜的东道国。
  第二,建立有效的监控、预警机制。由于政治因素的变动是一个长期连续变动的过程,即使社会发生突变,也是基于各种矛盾的长期积累而生的结果。所以建立有效地监控机制对东道国的政治形势变化给予实时的关注,便能在政治风险来临之前预警,赢得规避风险的时间。
  第三,购买政治风险保险。政治风险保险既可以由商业保险公司出售,也可以通过官方出口信用保险机构或投资保险机构购买。而典型的政治风险保单一般承保征收、汇兑限制、战争及政治暴力、政府违约四大类政治风险。投资者可以根据实际需求情况对上述政治风险部分投保或全部投保。
  政府法律法规完善层面与企业自我保护层面的应对不同,政府更多应在法律层面保护中国境外投资。包括国内法、双边投资协定、多边投资协定的完善和境外投资保险制度的建立。
  首先,國内法部分应当根绝我国尚处于境外投资的实践起步阶段这一实际情况对外商投资法进行修改以适应境外投资的需求,加快民营、私营企业境外投资立法;双边和多边协定上需要进一步规范,协调到吸引投资与对外投资的平衡,同时增加跨国并购的条款。
  其次,虽然我国有对境外投资政治风险承保的企业,但目前并没有建立境外投资保险制度;对于我国日趋扩大的境外投资规模,完整的境外投资保险制度是极为必要的,并且其理论基础实际条件也日渐成熟。
  四、结语
  后危机时代我国境外投资在面对层层政治风险的同时也来着诸多机遇——境外投资限制的减少、海外并购无形资产机会的增多、中国境外投资的优势的进一步加强、中国企业的跨国并购的可能性增大等等都无疑有利于我国现有产业结构的转型以及在国际市场上地位的巩固。但威胁仍在、风险仍在,不能有效应对境外投资所面对的政治风险,一切便无从谈起。
  参考文献
  [1] 王晨光,李峥,李瑞民. 如何对境外投资项目进行政治风险管理[J]. 国际融资, 2011(06).
  [2] 丁艳波.金融危机下中国境外投资法律保护研究[D].烟台大学,2010.
  [3] 赵晨.我国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立法模式研究[D].中国海洋大学,2010.
  
  作者简介:熊国文(1990-),男,汉族,四川成都人,就读于西南财经大学保险学院,研究方向:商业保险。
  (责任编辑:刘晶晶)
  


作者 熊国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