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盈利模式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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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结合海南省担保行业的发展情况,以及结合海南省部分担保机构的经营及财务数据,对海南省担保行业盈亏平衡点进行了简要测算,同时就《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后中小企业担保机构的盈利能力及盈利模式进行了简要分析,就担保行业政策规范下的担保机构生存发展提出的几点建议,以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参考。

【关键词】中小企业 信用担保 公司 盈利模式

我国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行业是随着中小企业群体的快速发展的新兴行业。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得到了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一系列的扶持中小企业及担保机构的财税政策相继实施,有效地促进和引导银行信贷资金及社会资金更多地投向中小企业,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有力地增强了中小企业的融资能力,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的引导、杠杆和辐射作用,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行业得到了空前繁荣、蓬勃发展。

现根据担保行业发展现状,并结合海南省部分担保公司的业务经营实际对担保机构盈利模式作简要分析。

一、海南省担保机构发展情况

海南省担保行业起步较晚,2003 年前后,各市县政府纷纷出资的设立了一批政策性担保机构,旨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在这批机构以及担保人默默坚守及耕耘下,海南信用担保行业逐步得到海南当地商业银行、中小企业、政府相关部门等的认可,特别是 2005 年在国家开发银行开发性金融政策指导下,各市县财政出资的政策性担保机构相继与国开行建立银担合作关系,部分中小微企业也通过担保公司的中介桥梁作用,获得银行信贷资金,使部分中小企业由弱到强,从小到大,或者直接从担保公司成功毕业,具备从银行直接融资的条件,有效地缓解了我省中小企业融资困难。

在政府相关政策引导下,我省以海口市担保投资有限公司为首的政府出资担保机构示范效应日益显着,中小企业群体及担保机构得到了省市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2008 年 12 月 20 日,海南省政府发布了《海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意见的通知》[琼府(2008)90 号],出台了系列优惠政策,旨在通过财政资金拉动中小企业贷款,促进海南中小企业群体发展,在海南担保行业具有里程碑的意义,有利地促进了海南信用担保体系的建设。首先是在省内选取实力较强、业绩突出、信用较好、运作规范、覆盖面广的担保机构组成家省级担保平台,希望通过平台示范作用,引领行业规范发展;其次是每年政府从财政安排预算资金,对担保机构、贷款企业、合作银行进行 1% 的风险补助及奖励,通过财政资金的引导增加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业务的增长;第三是在省级信用担保平台的基础上建立政府注资机制,建立担保机构与银行的互利合作机制等,充分发挥政府的行业指导作用,是海南省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创新之举。在政府财税政策的支持下,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十分显着。

在省、市政府以上政策的推动下,海南省担保机构自 2003 年的十几家发展到 2011 年末的 48 家,担保行业得到了得到空前发展。特别是近两年担保机构数量及资本规模急剧增加,部分民营资本逐步进入担保行业。截至 2013 年 12 月末,我省持证融资性担保机构 37 家;实收资本亿元及以上的机构 14 家;全省融资担保从业人员 560 人。

2013 年,全省新增担保户数 2,532 户,新增贷款担保 416,787 万元,担保业务同比增长了 18%,在保责任余额 446,619 万元,同比增长 14%。实现担保业务收入 14,837 万元,同比增长 12.4%,实现净利润 5,216 万元,较上年增长 34.8%,贡献税收 2,884 万元,同比增长 36.1%。担保行业平均放大倍数为 1.53 倍,较上年增加了 4 个百分点。

以上数据表明,随着政府财政政策进一步深入,年度新增贷款担保额已由 2009 年的 25 亿元增至 42 亿元,增幅达 68%,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我省中小微企业融资瓶颈,引导并撬动银行信贷资金进入我省实体经济,有力地促进我省中小企业发展。

二、担保公司盈利模式

作为担保机构,一方面要积极践行政府、社会赋予的融资性担保业务政策使命,解决中小企业融资瓶颈;第二是积极响应国家号召,降低担保费率,减轻企业的融资成本;第三是担保公司积极创新盈利模式,增加收益来源,改善收益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努力实现自身收支平衡,公司的经营收益需覆盖日常的人工及管理费用、提取风险拨备等运营成本,保持稳定持续的现金流入,担保机构才可实现的持续发展;第四是为建立风险分担机制,担保公司需积极研究国家扶持政策,最大限度的争取政府风险补助及奖励,增强担保公司的资金实力,提供担保能力。

(一)担保公司经营收入来源

作为担保机构,担保公司目前主要的收入来源以下几个方面:

1.担保费收入。担保公司的主要业务是担保贷款业务收入,即当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当担保责任确立后,担保公司可根据合同约定,按不超过同期贷款利率的 50% 收取担保费。目前海南省内平均担保费率在 2.5~3%,且随着企业信用的积累,对信用记录良好,诚实守信的企业,部分担保公司会给予一定的费率优惠政策,即在企业每结清一轮贷款时,即可享受每年下降一个百分点的费率优惠,可有效地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2.评审费收入。贷款担保业务系高风险、低收益的业务,如何在市场环境中立于不败之地,取决于担保公司团队的经营素质、风险管控能力。融资性担保公司也是资本及人力密集型行业,需大批有专业基础的具有金融、财务、法律背景的专业人才进行了细致的保前调查,充分识别项目存在的风险,因此需要付出高于普通行业的人工成本及调查成本;同时为考验企业融资贷款诚意,担保公司一般会在项目受理后向客户收取项目评审费,该项费率较低,一般为贷款金额的 0.1%~0.3%,每单收益较低,作为担保公司收益的一项补充,目的是考量企业的诚信意识。

3.代偿追偿收入。担保业务是系高风险业务,在担保调查过程中只能合理保证项目人员识别企业存在的风险,且小微企业群体的管理不规范性、还款不及时性、资金管理缺乏长远计划性决定了担保公司在担保贷款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代偿。但合理代偿并不是总是坏事,对企业非恶意违约的情况下,担保公司可选择主动代偿,一是帮助企业维护信用记录,二是解决企业资金暂时性周转困难,同时担保代偿也可给担保公司带来可观的收益。即当企业短期内不能归还贷款,担保公司将根据合同约定为小微企业代偿,并根据合同约定收取一定的比例的资金占用费,该项费用也是担保公司担保代偿的附加收益。

4.自有资金投资收益。在目前担保公司以贷款担保业务为主业,业务结构较为单一、担保放大倍数与全国同行业相差较大的情况下,仅靠担保贷款业务难以有效提升盈利能力。基于此,担保公司的资金除用于向银行存出担保保证金、日常经营周转外,公司还可将部分闲置资金用于投资业务,以提高资金收益,增加收益来源。目前担保公司的投资途径除用于购买国债、地方政策债券以及银行出售的理财产品,还可办理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其次是担保公司利用其专业优势,为部分企业提供委托贷款,即担保公司将自有资金委托银行向不具备银行贷款条件、但毛利率较高少数企业发放短期委托贷款,以提高资金收益,该类贷款的年化收益率一般在 18~25% 左右,该类业务目前是担保公司次要的收益来源。

5.政府奖励、补助、风险补偿收入。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了《中小企业发展专资金管理办法》等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担保机构进行费率补助及风险补助,而且各级地方政府为支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对担保机构进行了风险补助,以提高担保机构的代偿能力。目前我省部分担保公司具备了资金申报条件,每年均会获得财政部门一定额度的补助收入,该项补助收入已成为担保公司收益及现金流入的重要来源,

(二)担保公司成本费用支出分析

1.担保业务成本。目前担保公司经营的主要成本包括担保赔偿支出、分担保支出、手续费支出、利息支出以及营业税金及附加。

从我省担保公司目前的担保业务成本来看,公司主要的成本系营业税金及附加,分担保业务目前还未大量开展,该项支出仅有零星支出,加上公司目前资金周转情况,目前暂未向其他金融机构借款,无利息支出,同时也未大额手续费支出。

2.营业费用。担保公司在从事融资担保及其他业务过程中会发生的各种各样的费用,包括计提担保赔偿准备、未到期责任准备,其次是列支人工成本费用、业务费用、管理费用等,其中担保赔偿准备、未到期责任准备以及人工成本系与业务量存在正相关关系,即成本费用中相对变动的成本,其他如办公场所租赁费、物业管理费、交通、通讯等费用则相对固定在一定的范围内。

(三)担保公司的盈利能力分析

据不完全统计,我省担保机构主要收入主要系贷款担保收入,约占担保公司营业收入的 70%,自有资金投资收益约占担保公司营业收入的 30%;成本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为 69%;行业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 2%,省内部分优秀的担保机构的净资产收益率在 5%(政府补助前)。

以上数据表明,担保机构主要经营成本项目为担保风险准备金,计提费用大约占公司费用总额的 50%;其次是人工成本费用,占公司费用总额的 25~30%,业务费用占比 10%,其他管理费用占比 5~10%。因此风险管理成本及人工成本系担保公司主要的成本费用支出,与当担保行业高风险、杠杆放大的经营模式相吻合。

从担保公司的盈利能力指标——净资产收益率指标看出,如担保机构单纯以贷款担保为主业,其风险高、盈利能力较低,在担保放大倍数未达到收支平衡点时,其盈利水平很低。决定了我省最初从事中小企业贷款业务主要以政府出资的担保机构为主体,在政府持续的政策扶持后,部分商业资本才进入了担保行业,促进了我省担保行业的空前繁荣,同时也有利地促进了我省中小企业的发展。

三、行业政策限制下担保机构盈亏平衡点分析

为加强对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监督管理,规范融资性担保行为,2010 年 3 月 8 日,银监会令 2010 年第 3 号发布了《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办法》。该办法对担保公司的经营范围、经营行业、风险管理、资金运用进行了规范,在我省担保机构放大倍数较小、盈利能力较弱的基础上给担保公司的原有商业及盈利模式带来了深远的影响。

从全国范围收入结构上看,担保机构营业收入利润率 29.14%,平均净资产报酬率 2.05%,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08%,平均保费均值 1.9%,直接影响了盈利能力,对外投资占比也抑制了回报,盈利模式致使行业整体获利较弱。

新政策下,担保机构法定的盈利渠道有 2 个,第一是保费收入,不得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 50%;第二是投资收益。投资额需控制在净资产的 20% 以内,且仅限于国债、金融债券及大型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信用等级较高的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收益率较低。与此相应,作为高风险行业,担保公司要按年末的在保责任余额的 1% 计提担保赔偿准备,按当年保费的 50% 计提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在担保机构担保倍数未达到盈亏平衡点时,会形成制度性亏损。

现在就海南地区担保机构在行业政策下的盈亏平衡点作个简易分析:

假定担保机构注册资本 12000 万元,平均担保费率 2.5%,评审费率 0.3%,职工人数 50 人,其中项目经理 20 人,人均担保业务额 4000 万元,代偿损失率为 0,营业税金及附加为 5.6%,期末在保余额为 8.5 亿元。成本费用占收入比重为 70%,人均营业费用 15 万元;新政策下该公司对外投资不得超过净资产的 20%。

假定该担保公司计提风险准备为贷款余额的 1%,人均固定费用 15 万元,维持正常经营所需的固定成本 1600 万元,假设对外投资额不超过 2400 万元,按年息 6% 计算收入 144 万元,银行存款收益 156 万元。剔除资金收益后,担保公司的盈亏平衡点的业务量 =(1600-144-156)/(2.5%+0.3%)(1-0.056%)=49183 万元,担保放大倍数 =49183/12000=4.11 倍,即担保公司需放大注册资本 4 倍才可以实现盈利,高于全国平均 3.11 倍的水平。

以上测算表明,行业政策变化,我省担保机构的担保放大倍数需达到 4 倍以上,才可实现盈亏平衡。

四、新政策下改善政策性担保公司的盈利模式的措施

行业政策的执行,意味着担保公司原高出担保贷款几倍收益的高息贷款业务被迫停止,资金使用及投资比例受到限制,使定位中小企业群体的政策性担保机构承受着收益与风险失衡的压力。

解决问题应从改善现有担保机构的商业模式及盈利模式着手,引导担保机构建立新的业务模式,以规避制度上的限制,一方面要开源节流,努力增加盈利来源,其次是丰富业务产品,三是构建配套业务平台。

近几年来海口地区融资性担保机构多达 37 家,省内净资产的担保放大倍数为 1.53 倍,因此大部分开展业务的担保机构的担保放大倍数均低于全国行业平均的 3.11 倍,大部分处于亏损状态,与远低于行业盈亏平衡点的放大倍数。

(一)做大做强担保主业

继续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做大做强担保业务,担保贷款业务规模需达到 5 倍以上才可以实现盈利。

(二)构建新的配套服务平台

由于担保公司投资受限,担保公司可考虑增加配套服务收入,包括搭建典当、小额贷款公司、创投公司,提供多样化的融资产品,增加担保公司收益来源。

1.出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根据客户对贷款额度及时间的不同需求,担保公司还可成立下属或关联的小额贷款公司,为中小企业提供小额贷款产品,贷款原则本着「小额分散」的原则,利用股东投入资金或银行借款资金为小微企业发放小额贷款,利率范围为同期贷款利息的 0.9~4 倍,年平均收益率在 20% 左右。

2.出资设立典当公司。担保公司还可通过设立典当平台的方式向企业及个人发放抵、质押贷款,特点是方便、快捷,利率一般高于担保贷款及小额贷款,平均利率水平在 20~30% 之间,具有时间短、利率高、抵押物处置便捷的优势。

3.建立仓储物流公司。为中小企业提供差异化的融资服务,提供多样化的融资产品,担保公司还可提供配套服务措施,包括提供仓储监管服务,以实现对商贸企业提供存货质押的质押权,并向客户提供一定比例的仓租费及人员监管费用。

一是可创新反担保模式,解决部门小微企业抵押物薄弱的不足,实现对企业存货的质押权的落实,主要业务对象为橡胶等大棕物资、塑料、家电、钢材、有色金属,及其他肥料、农资类企业。二是增加配套收入,仓储监督费用一般为担保贷款的 0.5~2%。

(三)财务顾问服务

经过多年市场培育,担保公司的部分客户具备了向银行直接融资的能力,担保公司可选择性为个别优质客户提供融资顾问服务。为指导客户制订融资方案,为客户向银行融资牵线搭桥,顺利实现银行融资的目的,此外企业向银行直接融资省去了诸多沟通成本,还降低了企业的融资费用,同时担保公司可取得融资额的 2~3% 的融资顾问服务费。

(四)投资银行业务

充分利用担保公司的资源优势和管理优势,为优质的被担保企业提供投资顾问业务,例如为部分高新技术企业提供投资顾问业务,规范企业财务管理,包括企业资本运营财务顾问、企业产权交易财务顾问、收购兼并业务、其他投资银行业务。

财务顾问服务一方面拓展了担保业务的服务范围,保证担保项目的资信质量,增加了担保业务的附加价值,是对担保业务的垂直整合;同时投资银行业务为公司提供高额的中短期回报。

担保公司在从事中小微企业调查中具有得天独厚的条件,了解企业的发展历程、产品潜力,可以提前研判企业的未来的发展潜力,担保公司可从其中挖掘优质客户,支持部分中小微企业规范管理,做大做强,经营多轮担保贷款扶持后,逐步具备直接到证券市场融资的条件。因此担保公司可提前用担保换股权、期权等方式取得企业部分股权,或者直接采取股权投资等方式取得该类企业的股权,还可将债权转为股权等方式,数量不在多少,每年确定一个潜力企业,一旦企业成功进入资本市场,该类股权将会取得超额收益

(五)积极争取各类政策补助,提高抗风险能力

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担保机构担保费营业税减免政策。当担保机构具备国家工信部与国税总局发布的担保机构营业税减免条件后,即可享受担保业务营业税减免的政策优惠;其次是争取国家、省、市政府财政风险补助及奖励等,该类奖励及补助将为担保公司带来持续的担保资金,增强担保公司代偿能力及可持续发展能力。

参考文献

[1]行业相关数据来源《海南省融资性担保行业 2013 年度发展与监管情况报告》.

作者简介:李秀芬(1970-),女,汉族,籍贯:湖南,大学本科学历,学位:金融学学士,2006 年 4 月至今,担任海口市担保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长期从事风险控制及财务管理工作,目前取得的专业资格有注册税务师、会计师。


作者 李秀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