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欧盟对华反倾销及应对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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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文章通过分析欧盟对华反倾销的原因,据此从我国政府和出口企业的角度提出应对欧盟反倾销的对策。

【关键词】欧盟 反倾销 中国 市场经济地位 替代国 应对策略

自中国 2001 年入世以来,中欧双边贸易迅勐发展。但与此同时,由于欧盟对中国持续的贸易逆差,双方摩擦也不断增加,我国成为了欧盟实施反倾销的目标国。反倾销已成为中欧双边经贸关系健康发展的实质障碍。因此,如何应对日益频繁的欧盟对华反倾销是我国政府和出口企业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试图通过探究欧盟对华反倾销的原因,据此提出相应应对措施,以期促进中欧贸易健康发展。

一、欧盟对华反倾销的原因

(一)外部原因

1.欧盟对华采取歧视性反倾销政策,反倾销立法条款弹性大,突出表现在「市场经济地位」和「替代国选择」等方面。尽管欧盟总体上承认我国为「市场经济国家」,但同时规定我国企业获得「市场经济地位」必须满足五条标准。五条标准极为严苛,实质为欧盟变相地否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一般 1/3 左右涉案企业能获得「市场经济地位」。此外,欧盟在替代国的选择上面,有很大随意性和歧视性。对替代国的选择标准本应是选择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相近的国家,但欧盟对华反倾销中,偏好选择美国、加拿大等国家作为确定我国出口产品价值的替代国,加大了我国出口产品的倾销幅度。

2.反倾销是 WTO 许可的合法的贸易保护措施。各国在遵循 WTO 规则降低贸易壁垒的同时,为了保护国内产业,均努力寻求一些表面合法的贸易保护手段。反倾销具隐蔽性、有效性,且是 WTO 许可的合法的贸易保护措施,成为各国普遍采用的贸易保护措施。欧盟对华频繁采取反倾销措施,正是基于反倾销的隐蔽性、合法性等特点。

(二)内部原因

1.我国出口结构不合理,出口秩序混乱,缺乏国际市场营销经验。首先,与欧盟等发达经济体相比,我国劳动力成本和原材料价格低,出口产品以技术含量低的劳动密集型产品为主,从而造成正常的低价格,易遭受进口国的敌视和排斥。其次,我国出口企业的结构不够科学。另外,我国大部分出口企业缺乏国际市场营销经验,受传统文化的影响及对国家市场、国际贸易惯例及规则不太熟悉,在开拓市场上较为保守,产品集中销往欧盟市场而忽视开拓其他国家市场,极易造成倾销假象而遭受反倾销。

2.我国大部分出口企业缺乏法律保护意识,应诉不积极。据商务部统计,当欧盟对我国提起反倾销调查时,超过 1/2 的出口商选择不应诉。我国企业不积极应诉,反倾销调查立案国可根据「最佳可获信息原则」,利用对其有利数据判定我国出口商倾销行为成立。

3.我国出口贸易飞速发展并连续多年实现顺差,引起欧盟国家恐慌。入世以来,我国对外贸易实现飞速发展。欧盟对中国贸易逆差不断加大,中国产品占据了欧盟大部分市场份额,不可避免引起欧盟对中国产品流入十分警惕。

二、应对策略

(一)政府对策

1.完善我国的反倾销法律法规,培养反倾销的专业人才。与欧美相比,我国在反倾销立法上还存在一些漏洞。我国政府应借鉴欧美等国家的立法、执法经验,完善反倾销法律法规。同时,我国政府必须重视反倾销专业人才的开发,尽快培养一批熟悉国际反倾销法律、国际市场、国际贸易惯例等的专业人才,为提高我国的反倾销的胜诉概率提供有力的智慧支持。

2.加大政府交涉力度,积极争取获得「市场经济地位」以及选择有利的「替代国」。我国政府除了继续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要求企业提高管理水平之外,还应通过各种渠道、采取多种方式开展政府间交涉。通过政府间谈判,宣传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建设方面取得的成就,消除欧盟对我国以往计划经济体制存在的偏见,唿吁其修订对中国市场经济地位认定标准。此外,我国政府应充分行使 WTO 成员国的权利,要求世贸组织明确替代国的选择标准。

3.充分行使 WTO 成员权利,善于利用 WTO 争端解决机制。欧盟和我国作为 WTO 成员国,都应遵守 WTO 反倾销规则。欧盟对我国出口产品频繁进行反倾销调查并非都合理,有时是滥用反倾销措施实施贸易保护,我国政府要善于利用 WTO 争端解决机制维护我国出口商的利益。

(二)企业对策

1.提升出口产品档次和质量,开拓多国市场。我国出口产品多以技术含量低、价格低廉的劳动密集型产品为主,易被进口国误认为倾销。我国出口企业应加大科技投入,提高产品的档次和质量。同时,我国企业不断开拓其他国家的市场,避免市场过于集中,走多元化道路。

2.积极应诉,及时抗辩。欧盟对反倾销调查程序要求非常严格,应诉企业必须在立案之日起 15 天内提交市场经济问卷,否则,欧委会则根据「最佳可获信息原则」进行裁定。我国出口企业必须要及时抗辩,如应聘请有反倾销经验的律师;加大对应诉资金的支持等。

3.规范企业内部管理,建立标准的财务制度。在欧盟制定的市场经济地位「五条标准」中,其中一条为「应诉企业具有一套符合国际会计标准、经过独立审计,并适用于任何场合的清晰的会计记录」。许多企业正因没有符合该标准而被认定为「非市场经济地位」。我国出口企业必须加强自身内部管理水平,严格执行会计准则,建立清晰会计账簿。

三、结语

我国出口产品频繁遭到欧盟反倾销调查,原因错综复杂,既有自身原因也有外部原因。而反倾销是一项复杂工作,需要应诉企业、政府等共同努力。

作者简介:班珍珍(1989-),女,广西南宁人,广西大学商学院 2012 级研究生,研究方向:国际投资与跨国经营管理。赵国丽(1987-),女,广西防城港人,广西大学商学院 2012 级研究生,研究方向:国际投资与跨国经营管理。

(编辑:陈岑)


作者 班珍珍 赵国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