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商业养老保险前途无限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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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于 2014 年发布的《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指出将商业养老保险建成社会保障的重要支撑,这一政策保障的出台为我国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描绘出了广阔的市场前景;而国务院办公厅于 2017 年 10 月 23 日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若干意见》中,更是重点布署要推动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并强调了其对于健全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促进养老服务业多层次多样化发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趋势和就业形态新变化,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具有的重要意义。

国家如此重视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加上社会各界对于商业养老保险未来的大力看好,必定有其深层次的多方面原因。

一、我国老龄化严重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我国在 2000 年已进入老龄化社会。2000~2015 年,我国人口老龄化日益严重,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老龄人口数量世界第一,2015 年 65 岁及以上人口达到 1.44 亿人,且每年仍然以较高速度持续增长,另一方面,我国老龄人口占比高,从 2000 年的 7% 已经增长到了 2015 年的 10.5%,且仍有继续增长的趋势。

国际上还通常度量老年人口抚养比来从经济角度反映人口老化的社会后果,其代表每 100 名劳动年龄人口要负担多少名老年人。我国目前的老年抚养比也呈现逐年上涨趋势,从 2000 年 9.9 增加到了 2015 年的 14.3,这造成了全社会范围内的老年抚养压力,而这需要我国不断完善提高养老保障体系。

二、我国养老保障体系比例失衡

一般的养老保障体系包括三大支柱,分别是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第二支柱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以及第三支柱商业养老保险。

总体上看,当前我国养老保障体系中的三大支柱在构成比例上是严重失衡的,其中第一支柱大概占养老金总量的 78%,第二支柱占总量的 18%,而第三支柱只占 4%。而作为对比,对于养老保障体系较成熟的欧美国家,三大养老支柱所占比例通常为 5:3:2 或者 4:3:3。不平衡的养老保障增加了社会养老的不稳定性,也突出了我们需要进一步加快占比较低的第三支柱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

三、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财政压力大

做为养老保障的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占据了我国养老金总量的 78%。中国目前采用个人账户与社会统筹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由于时代局限性,制度设定的计发办法和参数设定可能并不能达到精算平衡或者效用均衡,由此导致了我国基本养老基金出现了收不抵支的情形,只能依靠财政的力量加以弥补。根据《中国社会保险年度发展报告》的统计数据,近年来财政对基本养老基金的补贴逐年加大,如图 1 所示:

如果不考虑财政补贴,那么从 2013 年开始我国的基本养老基金就出现了每年负结余的情形,这对我国基本养老保险的持续稳定都造成了一定的威胁。征缴收支差 = 征缴收入-基金支出,我国的基本养老保险的征缴收支差如图 2 所示:

四、我国企业年金覆盖率低

做为养老保障的第二支柱,根据人社部统计公报的数据显示,我国 2016 年企业年金占养老金总量的 18%,而覆盖率方面,2016 年我国企业年金职工覆盖率仅为 6% 左右,第二支柱企业年金覆盖率低,如图 3 所示:

综上所述,老龄化严重使我国社会养老压力不断增大,而我国的养老保障体系却严重不平衡,过度依赖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却不堪重负,造成的财政压力逐年增大,而养老保障的第二支出企业年金覆盖率过低,短时间内难以实现快速发展。因此,国家需要第三支柱的快速发展来有效缓解第一、第二支柱的压力,居民需要第三支柱来补充自己的养老保障计划。

不仅如此,商业养老保险确实有其不可替代的重要特色,完全可以作为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补充,健全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

十九大报告指出,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当前人民群众对于养老的期望,早已不仅仅是满足基本的温饱,而是在此之外还有额外的资金能够保证他们退休之后的生活品质不被降低,使自己能够坦然的享受退休生活。

但是由于我国现存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限制,很难满足特定居民对退休后养老金的个性化需求。商业养老保险与基本养老保险不同,基本养老保险有一个固定的缴费率,居民每月的缴费比例是固定的,而退休后每期领取的金额也相对固定,而商业养老保险则具有差异性和自主性等重要。

差异性是指对于不同的居民,由于他们的风险偏好、收入水平等存在很大的差异,导致他们对于商业养老保险的需求也存在很大的差异。理论上来说,那些活在当下的「月光族」对商业养老保险的需求可能较小,而那些习惯于未雨绸缪的人群,则更倾向于为自己尽可能的多准备一份退休后的生活保障。

自主性是指商业养老保险没有法律规定的固定购买比例,居民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每期从自己的财富中拿出一部分来购买商业养老保险,因此相对于基本养老保险来说,商业养老保险让居民可以自主决定退休后每月领取的金额大小。

因此,对于特定居民来说,商业养老保险可以满足居民对于养老保险的差异性和自主性方面的需求,从而最大化其终生福利水平。

结合全文论述,面对老龄化越发严重的现状,我国现阶段的基本养老保障体系面临了极大的挑战,因此需要发展商业养老保险来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障体系,维持社会的稳定和谐。而相对于基本养老保险来说,商业养老保险确实拥有其在差异性和自主性方面的优势,能够满足不同居民对于养老保障的个性化需求,最大化居民的终身福利水平。因此我国商业养老保险的前途必定无限光明。

作者简介:顾雯元(1991-),男,汉族,山东烟台人,就读于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研究方向:精算学。


作者 顾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