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2019 年我国资源税收入变化趋势及区域特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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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分析了 2001-2019 年我国资源税收入变化趋势及省域尺度空间分布及变化特征,主要结论是我国资源税收入及其占同年地方财政收入比例均呈上升趋势,资源税收入区域分布总体相对集中且空间变化特征明显,总体看是重心从东北向西北转移,从资源税征收与矿山企业盈利水平相适应的角度提出了完善资源税征收方式的相关政策建议。

关键词:资源税;变化趋势;区域特征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22.17.055

矿产资源所有权权益的实现模式,有资本化和费用化两种模式,当前的矿产资源税费征收制度可以归入费用化模式。1984 年我国即出台了资源税条例草案,1994 年开始实施资源税暂行条例。2010 年开始资源税改革加强了资源税征收管理,2016 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文件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2019 年 8 月 26 日发布资源税法,2020 年 9 月 1 日正式实施,进一步夯实了资源税征收的法制基础。在我国资源税管理制度不断完善的背景下,学界尚无对较长时间序列资源税征收情况分析的相关研究,为此本文搜集了 2001-2019 年各省资源税征收收入相关数据,对其变化趋势和趋于特征进行分析,以期为准确研判我国近 20 年来资源税征收形势提供参考,并提出相关完善资源税征收管理的针对性政策建议。

1 2001-2019 年我国资源税收入变化趋势分析

通过中国统计年鉴搜集整理了 2001-2019 年历年地方资源税收入(不含由国家税务总局向海上石油开采企业征收的资源税)、历年地方财政收入。如图 1 所示,柱状图为 2001-2019 年历年地方资源税收入,对应主轴数据;曲线为历年地方资源税收入占当年地方财政收入总额比例,对应次轴数据。从图中可以看出,我国资源税收入呈持续上升趋势,2019 年达到 1768.5 亿元,比 2001 年的 67.1 亿元增长了 25.4 倍。但资源税收入的增速不平衡,在 2001-2003 年、2008-2010 年和 2013-2016 年这 3 个时段增速相对较慢,而在 2004-2007 年、2011-2012 年、2017-2019 年这 3 个时段增速相对加快。与此同时,资源税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例也总体呈上升趋势,从 2001 年占 0.86% 增至 2019 年的 1.75%,资源税占地方财政收入比例增加了 1 倍。同时,资源税占比并非和资源税收入一样呈持续上升趋势,而是震荡上升。2002、2006、2012 年达到阶段峰值后均有回调,2003、2004 年连续回调,2007-2010 年持续回调,2013-2016 年持续回调,回调至阶段低值后均有较大幅度的反弹。

2 我国资源税收入区域分布特征分析

通过中国统计年鉴搜集整理了 2001 年、2010 年和 2019 年 31 个省(区、市)资源税收入数据,分析这 3 个时间节点我国资源税收入地方区域分布特征及其变化情况。2001 年,我国资源税收入较多的省份有黑龙江(12.9 亿元)、辽宁(8.7 亿元)、山东(6.4 亿元)、山西(5.9 亿元)、河北(5.0 亿元)、新疆(4.1 亿元)、四川(3.1 亿元),7 省份合计 46.2 亿元(图 2),占 2001 年我国资源税收入的 68.6%,超过 1/3。

2010 年,我国资源税收入较多的省份有辽宁(46.5 亿元)、内蒙古(36.8 亿元)、山东(33.3 亿元)、山西(32.7 亿元)、新疆(32.5 亿元)、河南(26.1 亿元)、河北(25.8 亿元),7 省份合计 233.5 亿元(图 3),占 2010 年我国资源税收入的 55.9%。

2019 年,我国资源税收入较多的省份有山西(383.0 亿元)、内蒙古(302.3 亿元)、陕西(230.4 亿元)、山东(120.0 亿元)、新疆(90.3 亿元)、河南(68.9 亿元)、黑龙江(64.9 亿元),7 省份合计 1259.8 亿元,占 2019 年我国资源税收入的占 71.2%(图 4)。

对比 2001 年、2010 年和 2019 年 3 个时间节点我国各省份资源税收入分布情况,可以发现资源税排在前列的省份有所变化,有的相对稳定,如山东、山西两省始终排在前四的位置,且山西资源税收入在 2019 年已跃居第 1 位。有的排位上升较快,如内蒙古 2001 年排第 9 位,2010 年和 2019 年则连续居第 2 位。陕西 2001 年位于第 12 位,2010 年跃至第 8 位,2019 年进一步跃至第 3 位。有的排位下降较快,如辽宁省在 2001 年和 2010 年两个节点分别排在第 2 位和第 1 位,但 2019 年已跌至第 9 位。黑龙江在 2001 年排在第 1 位,但 2010 年和 2019 年已排在前六之外。

3 主要结论及建议

根据前面分析,主要结论如下几方面:

一是 2001-2019 年我国资源税收入及其占同年地方财政收入比例均呈上升趋势,同时资源税收入持续上升而占地方财政收入比例则震荡上升。

二是我国资源税收入区域分布总体相对集中,但也经历了「U」型波动,2001 年和 2019 年集中度高于 2010 年。

三是 2001-2019 年我国资源税收入省域空间变化特征明显,总体看是重心从东北向西北转移。具体表现是有的省份相对稳定(如山西、山东),有的省份上升较快(如内蒙古、陕西),有的省份则下降较快(如辽宁、黑龙江)。

近 20 年来我国资源税收入持续上升,而同期我国矿业呈倒「U」型走势,这反映出资源税的征收额和矿山企业利润走势并不一致,在矿业不景气的背景下资源税征收额持续增加,将增加矿山企业成本压力,不利于激发矿业活力促进矿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有研究认为资源税从价改革会对经济增长产生负面冲击。为此,建议在从价或从量计征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资源税计征方式,合理考虑矿业形势及矿山开采利润情况,在矿业形势较好盈利水平较高时,适度提高单位采出资源所须缴资源税额度,反之在矿业形势不好盈利水平较低时,适度降低单位采出资源所须缴资源税额度,使资源税的征收与矿山盈利情况相符,从而使矿山盈利水平保持在合理区间内,促进矿业健康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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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燕东 张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