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银行理财产品现状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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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是 20 世纪 80 年代兴起的一项新的银行业务,虽然中国银行理财产品的研究起步较晚,但个人理财产品市场蕴含巨大机遇和广阔前景。文章首先概括了中国理财产品市场目前的发展状况及表现出的特点,对其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最后提出相关发展建议。
  【关键词】银行 理财产品 现状分析
  银行个人理财产品是指由商业银行设计,通过销售产品而募集资金,并将其根据合同的约定投入资本、货币市场,在获取投资收益后,根据理财产品合同约定分配给理财产品购买者的金融产品。
  一、目前我国理财产品现状特点
  近年来,国内居民收入不断提高,个人理财需求旺盛,这就促使国内各商业银行纷纷推出了各种形式的个人理财产品,如光大银行的保证收益型T计划、招商银行的银银通人民币岁月流金及工商银行的工银财富系列等。
  与此同时,我国理财产品市场呈现出客户数量众多和客户财富增长快的特征。首先,随着国内资本市场不断开放和不断创新,资本财富增值效应不断扩大,客户财富不断增长。个人财富的迅猛增长催生了财富管理的迫切需求。
  其次,客户财富增长迅速。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居民财富迅速积聚,城乡居民收入均在显著提高。近期股票市场投资报酬与风险不匹配,债券类投资品种业绩表现优异个人客户对国内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给予了极高的期望。
  二、目前国内银行理财产品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购买者对银行理财产品的错误认识
  当前市场上的投资者大多是普通民众,对理财产品缺乏正确理解,往往将预期收益与实际收益混淆,然而实际上,金融市场变化莫测,而理财产品的收益情况与所投资市场表现相联系,理财产品最终实现的收益,很可能与预期收益有偏差。
  (二)投资者缺乏对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及风险偏好的判断
  基于当前理财产品市场上投资者的构成情况,他们往往不能正确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和风险偏好。所谓风险承受能力,通俗来讲就是能承受多大程度的损失而不至于影響到正常生活和情绪。而风险偏好则是人们主观上对风险的态度。在实际认知和判断上,普通老百姓常常会因为过度自信,或者周围投资者的情绪变化等原因而发生风险喜好和风险厌恶的转换,做出不科学的投资决定。
  (三)银行营销人员服务缺乏专业性
  专业的营销和服务可以向投资者准确传授理财产品的知识,帮助投资者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然而当前我国银行营销人员层次普遍偏低,在营销与咨询以及银行配套服务上都缺乏专业性。首先银行营销人员存在道德风险。一些银行销售人员缺乏专业的培训,在理财产品的宣传中,强调预期获得的收益率或可以实现的最高收益率而淡化产品的市场、操作、利率、汇率、流动性等风险。其次,银行的配套的信息披露、重大事件报告机制不完善。
  (四)投资者系统性理财方案缺失
  系统性理财方案是指投资者将自身的收入、财产和生活日常支出状况、生活目标、税负以及对于风险的承担能力及意愿等因素综合考虑而进行的理财行为。投资者在面对理财产品时,往往缺乏系统性理财观念,只是针对盈亏而未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及已有的投资组合来做出投资决策。这将导致投资者的现有投资组合投资者的实际投资目标背道而驰。
  三、结构性理财产品发展对策
  (一)建立完整适当性原则规范体系
  适当性原则作为法律术语在投资行为中同样具有重要意义,该原则能够从根本上稳定银行理财产品市场并防范市场存在的系统性风险。当前我国的银行理财产品业务的立法层级较低,只是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随着银行理财产品市场规模的不断壮大,该领域的相关立法应与时俱进,可以考虑从部门规章上升至行政法规层面。
  (二)建立投资者分类及理财产品风险分级制度
  贯彻上述的适应性原则,金融机构应对客户进行科学合理的分类,根据客户的风险偏好及承受能力将理财客户分为有投资经验客户和无投资经验客户。同时,对银行理财产品进行风险分级,高风险的产品对应高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低的投资者能够选择适当的低风险理财产品。然而,国内商业银行对理财产品评价的标准不统一,因此各银行应当建立一套统一的投资者分类及理财产品风险分级标准。
  (三)完善监管机制同时发挥外部机构的咨询和评级作用
  为保证适当性原则的实施,银监会等机构需要对银行适当性原则应用过程进行监管。采用中立的外方咨询机构,能更为公正的服务投资者,为其提供科学的专业知识和技术分析,帮助其综合比较各类产品,做出适宜的投资决策。同时,在实施严格监管的同时引入外方评级机构,对各类理财产品进行风险评级和产品定位,更好地服务投资者。
  (四)发展金融理财专门人才队伍,开展投资者教育
  目前国内商业银行的相关理财专员就显得数量少且一部分资格不足。针对这种情况,我国商业银行应加大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只有加强了理财专业人员的专业素养,才可能实施正确的投资者教育。2010年11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首次银行业公众教育服务日活动就是个范例。金融人才培养与投资者教育需要时间较长,同时也缺少不了银行和监管机构的合作,因此应形成长效机制,持续开展相关工作。
  (五)加强与第三方机构的合作
  在理财产品营销服务方面,商业银行可以从多个方面开展与第三方机构的合作。例如,商业银行可以利用券商、基金多年投资的经验,为客户其量身定做证券市场类的相关理财产品;利用保险公司在保险市场的经验,根据客户的需求设计保险理财产品等。如此既能取得更好的投资效益,又能更多地考虑客户的需求。
  我国银行理财产品的发展任重而道远,需要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投资者以及第三方机构的通力合作,加之中国金融也各种创新力量的推动,相信银行理财产品的发展道路将越走越宽、越走越远。
  (责任编辑:陈岑)


作者 于浩然 尚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