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事业单位预算编制的方法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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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公共事业单位预算是国家预算的组成部分,它不仅表明了公共事业单位资金流动的财务活动情况,而且保证事业计划和任务的完成,而且对财政预算的顺利执行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通过对公共事业单位预算编制的方法进行探析研究,希望能对完善公共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作出有益贡献。
  【关键词】公共事业单位 预算编制 方法
  
  公共事业单位预算编制是指公共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它反应着公共事业单位和财政之间的资金领拨缴销关系和事业计划、工作任务的规模和方向,是完成事業计划和工作任务的财力保汪,也是事业财务管理的依据。由于公共事业单位活动内容各异,业务状况不一,收入差别较大。许多公共事业单位一般不直接从事物质资料的生产,没有足够的收入,在为社会提供给公益性服务的过程中,难免收不抵支,政府需要无偿拨付一定的资金.保证他们活动的正常开展;而有的公共事业单位收大于支,按规定要上缴政府预算。这些构成了公共事业单位预算与各级政府之间存在着资金拨付缴纳关系。
  一、公共事业单位预算编制的意义
  1.公共事业单位预算编制确保公共事业计划和任务得以完成
  公共事业单位主要在文化、教育、科学、卫生、社会福利、农业等领域从事公益性的业务活动。他们开展工作和业务活动所发生的资金耗费,多要依靠政府财政拨款解决。而公共事业单位预算编制就是有计划地筹集资金和安排支出的活动和过程,筹集资金是安排支出的前提,安排支出是筹集资金的目的,是从财力上保证公共事业目标的实现。
  2.公共事业单位预算编制确保公共事业目标得以实现
  公共事业单位预算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公共事业发展的基本情况。公共组织预算是各级财政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事业组织支出涉及文教科卫、社团中介等各个领域,编制公共事业单位预算编制就可以及时掌握我国公共事业的运行状况、发展趋势,以及出现的问题,从而采取相应的措施,促进公共事业的健康发展。
  3.公共事业单位预算编制确保公共事业组织财务管理水平得以提高
  公共事业单位预算编制贯穿于公共事业组织内部财务活动的全过程,是公共事业组织财务管理的核心。严格的预算管理对于提高公共组织财务管理水平具有四个方面的作用:
  (1)通过全面反映公共事业组织各项财务收支状况,为公共事业组织财务管理奠定了基础,提供了依据。(2)可以使公共组织财务管理按照预算规定的内容,有计划、有步骤的进行,避免工作的盲目性。(3)可以使单位的财务收支活动有明确的增收节支目标,合理安排收支,调动员工积极性。(4)以预算为基础对实际工作进行评价与考核,来揭示矛盾,发现问题,并进一步寻找造成差异的原因,以便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纠正偏差,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公共公共事业单位预算编制的方法
  预算编制涉及计算指标时应用的具体方法。预算编制方法可以分为:
  1.固定预算法
  固定预算法也可称为静态预算,是指预算的编制“不考虑”资产、人数和事业发展及外部环境的影响,而对相关收入和支出进行测算的方法。这里的“不考虑”,有这样几种情况:一是影响太小可以忽略不计;二是难以估计影响的不考虑;三是在预算年度开始前,对相关计划已经确定的业务也可以采用这种方法。用固定预算法编制的收入、支出在一定的范围内保持相对稳定,超过一定的范围就应当考虑采用其他方法。
  2.弹性预算法
  弹性预算法也可称为变动预算,是指编制预算时根据资产、人员及相关业务的变化而对相关收入和支出进行测算的方法。这种预算编制方法,反映了现实经济生活中可变因素的影响,在高校收入支出预算中被广泛采用。如学费收入,考虑到收费数额较大,而且实际招生数和在校生数在年度之间均会上下浮动,这时根据预算年度计划招生人数、在校学生人数和相应收费标准测算较为科学、合理。
  3.增量预算法
  增量预算法是以现行预算为基础并预测变动量来测算相关收入和支出的预算编制方法,又称为“增量预算”或“减量预算”。增量预算法的显著特点是:从现有的预算出发,假定目前的收入、支出水平是必不可少的,在此基础上,对相关资产、人员和业务活动预测一个变动量,然后测算收入和支出。也就是说,根据经济业务的增减对现有的预算进行增减,就可确定预算年度的收支水平。这种预算编制方法简便,容易操作,同时由于考虑了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所编制出的收支预算易得到认同。
  4.零基预算法
  零基预算法全称为“以零为基础编制计划和预算的方法”,简称零基预算,是指在编制预算时不受过去经费收支实际情况约束,不考虑现有基础,一切均以“零”为基础,根据经济业务活动本身的必要性、合理性来测算收入支出的方法。这种方法能够充分利用有限的经费,合理配置资源。因不受现行预算约束,也有利于发挥各部门管理人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促使管理人员进行成本效益分析,切实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5.定期预算法
  定期预算法是指在编制预算时以会计年度(如日历年度)作为预算期的一种预算编制方法。传统预算编制一般都属于定期预算,其优点是能够使预算期间与会计年度相配合,便于考核和评价预算的执行结果。由于定期预算往往是在年初或者提前两三个月编制的,难以对预算年度学校整个业务活动做出准确预算,尤其是对后期的预算只能进行笼统的估算,以及连续不断的业务活动,具有一定的盲目性和滞后性。
  6.滚动预算法
  滚动预算法又称连续预算或永续预算,是指在编制学校预算时将预算期与会计年度分离开,随着预算的执行不断延伸补充预算,使预算期永远保持12个月的一种方法。具体做法是:每过一个月份或季度,立即根据前一个月份或季度的预算执行情况对以后月份或季度进行修订,并增加一个月份或季度的预算,如此以逐期向后滚动、连续不断的预算形式来安排规划学校未来的业务活动。
  总之,各项公共事业发展计划和公共事务管理任务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事业单位预算编制是公共事业组织活动的范围和方向的反映。因此,公共事业单位在预算管理过程中,应当以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各项财务制度为依据,体现国家资金积累和资金使用的方针和政策,根据完成公共事业计划和公共事务管理任务的需要,合理安排和分配资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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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简介:任沁(1988-),女,长江师范学院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学生,研究方向:财务管理。
  


作者 任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