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危机时代贸易保护主义的新特点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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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后危机时代的经济增长发展态势基本平稳,然而,紧随危机爆发接踵而至的贸易保护主义似乎不因全球经济回暖而稍微「收敛」。本文分析后危机时代贸易保护主义出现的新特点,简单分析其对我国外贸发展带来的影响,在此基础上提出关于我国如何参与国际经济合作的针对性建议。

【关键词】后危机时代 贸易保护主义 对策

随着各国政府多项经济刺激计划的出台,后危机时期的国内经济纷纷恢复正增长。为了回应产业优势强化升级的诉求,各国政府开始寻求外来的经济增长源,把目标投向于新一轮的贸易保护主义。据英国发布的全球预警报告显示,2008 年 11 月至 2013 年 9 月,全球共有贸易保护措施 3784 项,其中不公平的贸易保护措施 891 项。Irwin(2011)通过研究危机后各国的贸易行为也得出意料中的结论:世界经济处于低谷期时,相比于自由贸易措施,「以邻为壑」贸易限制措施获得的支持唿声往往更高。[1]后危机时代的特殊背景下,以美国、欧洲等发达国家发起的新贸易保护主义并不会陡然消失,可以预期它将随世界生产和贸易结构的发展而在全球继续蔓延。我国贸易形势仍然面临各种不确定性冲击,因此更需要全方位地把握当今贸易保护主义的新特点,有效权衡新贸易保护主义带来的各种影响,才能作出正确的政策抉择,维护好本国在世界市场中的贸易利益。

一、后危机时代贸易保护主义的新特点

(一)强化了多样化保护手段的使用

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步伐的加快和贸易自由化进程的推进,世界贸易组织不断完善各项规则条款,使得传统的贸易保护手段面临越来越多的限制。危机后各国国内经济亟待复苏,许多国家不得不借助于其他的贸易保护手段,而且常常发生多种贸易措施以组合形式出现的情况,具体变现为传统贸易保护手段和新贸易保护手段的结合,或者多种新贸易保护手段之间的组合。除了传统的反倾销、反补贴、关税等贸易壁垒外,新型保护手段的使用频率不断上升,比如绿色壁垒、蓝色壁垒等。虽然各种新型贸易壁垒为世界各国贸易保护敞开了另一扇大门,但它也为 WTO 框架体系下的规则滥用埋下了隐患。如此一来,这一轮贸易保护主义的波及面会更广,造成贸易破坏的持续时间更长,对实体经济的打击力度更大。

(二)贸易保护形式隐蔽化

自金融危机爆发以来,全球贸易又回到了贸易保护的「敏感高发期」。由于传统贸易保护措施的实施方式透明度高,更容易预警和监管,使用传统贸易引起面临更大的风险,最坏的结果可能还会出现难以承受的「囚徒困境」局面。危机后发达国家间开始兴起一系列高隐蔽性的贸易保护措施,其中多数都是借非关税形式和其他各种名义来实施,最典型的有技术贸易壁垒、绿色贸易壁垒等。WTO 对该类措施的统一使用并未作出明文规定,并且新型贸易壁垒的实施国宣称把人文、环保等因素的指向群体作为首要保护对象,这也是保护形式取得合法性、合理性的重要原因之一。实质上很多非关税壁垒藏身于具体的贸易法规和国际公约中,只因其本身的隐蔽性变得更难识别。相比于危机前的传统贸易保护方式,当今时期使用隐蔽的非关税壁垒渐渐成为一种新趋势,在自由化的旗帜掩盖下,各种贸易保护具有很强的隐蔽性、矛盾性和欺骗性,因此也被称为「超级保护主义」。[2]

(三)贸易保护范围扩大化

多样化的贸易手段象征着其保护范围的宽泛化。现阶段贸易保护范围继续朝着各领域开拓疆土,从传统的保护弱势产业、衰退产业发展到保护优势产业、新兴产业和高科技产业,从单独保护货物贸易发展到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知识产权贸易齐头并进,从传统的贸易保护领域发展到金融保护、投资保护、劳工保护和环境保护等领域。在后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新贸易保护主义范围已形成多层次、宽领域的局面。依过去危机后贸易保护的历史经验来判断,即便本轮危机的余波已渐渐消退,但是贸易保护范围扩大化的趋势预计会持续较长一段时间。

(四)贸易实施主体区域化、集团化

由于 WTO 成员方数量较多,多边贸易体制谈判进程总是困难重重,迫使很多国家纷纷加入区域性的贸易安排。2008 金融危机以来,区域性的经济贸易组织已备受关注,多方经济利益的融合使其成为成员间贸易自由化的另一快速通道,也为各成员国实行统一的对外限制提供新手段。贸易主体的区域化、集团化趋势越来越明显,目前 WTO 中有许多国家同时加入多个区域经济合作组织。对于加入区域经济组织的内部成员而言,主要能获得两种潜在的贸易利益:一是可以协同组织内成员共同抵制区域外国家设置的种种贸易障碍,同时以集团形式对强大的贸易对手设置贸易壁垒;二是凭借区域经济集团争取更大范围的自由贸易空间。新一轮的自由贸易区协定发展热潮逐渐升温,据 WTO 统计,截至 2014 年 1 月 31 日,全球范围内向 WTO 通报的各类区域贸易协定共 583 个,其中 277 个正在实施。除了较早成立的东盟、欧盟、北美、亚太经合组织等区域贸易组织外,跨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协定(TPP)、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协定(TTIP)、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中日韩自由贸易区、欧日自贸区以及中欧自贸区等蓄势待发,并逐渐取代现有的世界贸易组织(WTO)和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等平台。[3]

二、后危机时期全球贸易保护主义对我国的影响

(一)贸易摩擦形势更加严峻

我国作为世界第三大贸易体和世界第一贸易出口国,已成为后危机时期贸易保护主义瞄准的主要对象。我国出口产品频频遭遇国外发起的各种贸易救济调查,贸易摩擦不断升级。据商务部统计,截至 2013 年,我国已连续 18 年成为全球反倾销调查最多的国家。自 2008 年以来,国外对华发起的反倾销、反补贴案件合计比例已超过调查总案件数的 80%。如表 1 所示,从 2008 年到 2014 年上半年,国外对我国发起的贸易救济调查共计 566 起,涉案金额累计达到 685.3 亿美元。反倾销案件、反补贴案件、保障措施和总涉案数量自 2010 起又开始逐年递增,立案国别由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蔓延,仅 2014 上半年由发展中国家发起的立案就有 37 起,占据上半年全球对华立案总数的 67.9%。无论是在调查中还是已付诸实施的各种贸易救济案件,对我国实体经济的发展都已构成一定程度的损害,势必会造成短期的局部贸易利益损失。

表 1 2008 年 ~2013 年国外对华发起的贸易救济调查

资料来源:中国商务部,国别贸易投资环境报告 2009~2014,(2014 年数据仅为上半年统计)。

(二)出口产业竞争力受到双重影响

一方面,我国遇到的复合性贸易壁垒越来越多,间接增加了我国出口产品的贸易成本,削弱我国出口产品竞争力。由于国外市场准入门槛提高,在贸易转移效应的作用机制下,我国相关出口品占据的世界市场份额开始萎缩。我国出口产品多以劳动密集型和资本密集型为主,技术和环保等方面的局限性变成发达国家加以利用实施保护的弱点,传统行业竞争力急剧下降。危机后,技术贸易壁垒日趋紧密,其占比达到贸易壁垒总数的 80%。技术性贸易壁垒已经构成我国出口产品的最大障碍。

另一方面,后危机时期的贸易保护主义对出口产业竞争力带来正面的影响。从长远考虑,有利于促进我国产业竞争力的提高。新型贸易壁垒的提高迫使国内生产商努力改进生产技术,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尽力使生产标准与国际接轨,从而获得国际竞争力的战略空间。

(三)贸易顺差减少,出口增速降低

进入后危机时代以来,国内外需求的疲软和日益盛行的贸易保护主义,使得我国产品出口难度加大,出口增速降低,贸易顺差减少。2008 年以来,出口额总体保持着增加的趋势,但其增速明显放缓。同时,危机前一路飙升的贸易顺差也进入迂回的下降通道,直到 2012 年才开始回升,与危机前 2954.6 亿美元的峰值相比仍有一段差距。如表 2 所示,2008 年我国出口额为 14285.5 亿美元,2009 年回落到最低点后又开始上扬,到了 2013 年出口额达到 22100.2 亿美元。然而出口增长率的表现却差强人意,从 2010 年开始连续逐年下降,从 31.3% 减到到不足 8%。

表 2 2008~2013 年我国对外出口和顺差状况(亿美元)

数据来源:中国海关进出口统计数据。

(四)出口行业的外资吸引力下降

外资企业作为我国出口贸易的第一出口主体,近一半的全国进出口总额来自外资企业。据中国海关外资司的统计,2014 上半年全国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总值 9293.4 亿美元,占全国进出口总值的 46%。这样一来,以出口为导向的外资企业顺理成章地成了后危机时期贸易保护的受害者,部分外资抽逃,国内企业吸收外资更加困难。卷入贸易争端的企业面临着市场需求急剧萎缩和投资回报率的下降,则外商对该行业的投资积极性减退,转向于投资环境相对优越的周边国家,导致外资企业陷入困境。这增加了外伤投资成本,给外来投资设了一道新的融资瓶颈。

三、后危机时代我国应对新型贸易保护主义的策略

(一)政府层面

1.界定与国际接轨的生产和出口标准,建立并完善贸易摩擦预警机制。政府应密切关注国际贸易保护的最新动向,并建立一种可供企业参考的权威信息发布机制,引导企业避开贸易障碍,对易引发争端的敏感类企业及时发出预警提示。

2.积极参与制定国际贸易规则,加强多边及双边贸易谈判,努力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和贸易自由化的发展。不断提升我国国际话语权的影响力,充分利用作为亚太经济合作组织的重要成员和东盟主要对话国的优势,维护我国在世界贸易格局中的地位,为国内进出口商创造更良好的贸易环境。

3.刺激国内需求,降低外贸依存度。后危机时期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外需急剧缩水导致出口产品滞销,而出口依存度过高的经济增长在保护主义面前显得更加脆弱。在这样的情况下,政府必须增加内需作为宏观调控的主要着力点,通过刺激内需帮助产能过剩的企业渡过难关,实现改变增长方式的同时降低对外部市场的依赖。

(二)企业层面

1.重新定位出口市场战略,拓展多元出口市场。我国大部分出口产品集中于美欧等主要发达国家,出口市场过于集中,导致发达国家对华采取的贸易保护措施针对性更强,打击力度更大。这就要求我们必须避免短期内对某一国大量出口同类产品。因此,企业应拓宽市场分布,转向新兴市场经济体和一些发展中国家,实施市场多元化,形成新的出口格局。

2.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增加自主知识产权的研发投入,升级产业结构。由于我国出口产品大部分属于低附加值产品,低技术、低成本决定了出口价位明显低于国外同行竞争者,更易引起贸易争端。因此,产品质量和档次的提升已经成为出口企业的当务之急,企业应强化自身的技术标准并使之与国际行业标准接轨,才能更好地规避当前出现的各种技术壁垒,依靠技术占领市场。

参考文献:

[1]Irwin,D.A.Irwin.Trade Policy Disaster:Lessons from the 1930s.MIT,2011.

[2]张志敏,西方工业国贸易保护的历史演进和发展趋势分析[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02(11),63-65.

[3]张晓兰,世贸组织或被边缘化,区域经济合作成新趋势[N].中国经济导报,2014-1-7(2498).

[5]韩景华,任维,后危机时代贸易保护主义新趋势及应对策略[J].国际经济合作,2011(2).

[6]薛荣久,全球金融危机下贸易保护主义的特点、危害与应对[J].国际经贸探索,2009(11),5.

[7]苏小玲,后危机时代新贸易壁垒的发展动向及原因分析[J].商业时代,2012(15).

[8]崔炳堂,后危机时代新贸易保护主义对我国外贸的影响[D].山东财经大学,2012-5-30.

作者简介:黄定连(1988-),女,汉族,福建泉州人,集美大学财经学院 12 级国际贸易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世界贸易政策。


作者 黄定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