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企业年金税收政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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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企业年金是企业根据自身经营状况和福利计划,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引导下,为职工投保的补充养老保险。税收政策作为重要的制约因素,对企业年金的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通过对企业年金各种税收政策的探讨,分析了我国现行企业年金税收政策的现状和问题,并结合国外经验,为我国企业年金税收政策的改革提出了相关建议。

【关键词】 企业年金 税收 优惠 国外经验 建议

一、企业年金税收政策

企业年金涉税环主要包括缴费、投资和给付环节。

1.缴费环节指企业或员工参加企业年金的缴费环节。涉及税种主要有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涉及的主要问题是企业和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是否作为当期收入的一部分缴纳所得税

2.投资环节是指用所积累的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的环节,涉及的主要税种为个人所得税,关注的问题是养老基金从事金融投资的收益能否免税或延税。

3.给付环节是指职工领取养老金的环节。主要涉及个人所得税,核心议题是职工领取养老保险金是否作为个人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我国企业年金税收政策

(一)我国企业年金税收优惠政策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推进,国家对企业年金的认识越来越深化,相继出台了关于企业年金的优惠政策对推动企业年金的发展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缴费环节对企业所得税的优惠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在 2009 年 6 月颁布的《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赞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第问题的通知》规定:「自 2008 年 1 月 1 日起,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赞.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 5% 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趣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由此可见,我国对企业建立企业年金给予了一定的税收优惠,但是优惠力度不大,很难真正调动企业建立企业年金的积极性。

2.缴费环节对个人所得税的优惠

国家税务总局在 2009 年 12 月颁布了《关于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对缴费阶段个税征缴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1)企业年金的个人缴费部分,不得在个人当月工资、薪金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扣除。(2)企业年金的企业缴费计入个人账户的部分应视为个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不与正常工资、薪金合并),不扣除任何费用,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算当期应纳个人所得税款,并由企业在缴费时代扣代缴。

3.投资环节的税收优惠

我国目前没有针对企业年金投资收益有关的税收优惠政策。由于我国企业年金采用个人账户管理模式,企业和职工缴费直接纳入该企业的企业年金基金资产中,账户管理人将企业缴费、个人缴费和企业年金基金投资收益计入该企业职工的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所以企业年金投资环节税收问题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企业年金基金投资收益所得: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所以对于企业年金基金投资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取得收益不纳税。

(2)个人账户利息所得:在实际运作中由于个人账户按个人储蓄实帐操作,所以对个人账户中的利息部分等同于城乡居民储蓄利息,目前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4.给付环节的税收优惠

按照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免纳个人所得税。

(二)目前我国企业年金税收政策存在的问题

税收政策作为推动企业年金发展的重要激励因素,其影响和意义不容小觑,但在实际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1.缺乏明确的税收立法

企业年金税收优惠多是以政府或税务总局的决定、通知、复函等政策性文件的形式出现的,没有国家的立法机关及税务机关对企业年金的税收政策专门的法律法规。

2.税收优惠力度不足

按照我国目前的规定企业为职工支付的企业年金在不超过工资总额的 5% 部分以内准予扣除。这一比例与发达国家相比明显偏低,据了解各国的扣除比例为:德国 10%.美国 15%.加拿大 18%。由此可见这一优惠难以真正起到激励企业发展企业年金的目的,是我国企业年金难以快速发展的重要原因。

3.税收优惠缺乏严厉的监管

由于我国的企业年金制度起步晚,发展慢,目前尚未成立专门的监管机构对企业年金的税收征管及税收优惠资格进行统一监督,使部分企业钻法律的漏洞,对企业年金进行不规范操作,以达到避税逃税的目的。

三、我国的企业年金税收优惠的政策建议

(一)确定企业年金税收法律

只有确定了企业年金的税收法律,才能使我国的企业年金税收制度有法可依,提高税惠制度的权威性和实施效果。具体来讲我国应制定相关法律明确一下几点:

1.确定我国企业年金在投资环节、给付环节的优惠比率,改变我国现阶段投资于给付环节税收优惠不明确的状态。

2.规定企业年金领取者的工作年限和年龄限制,防止年纪计划沦为部分企业偷税漏税的工具。

(二)加大企业年金税收优惠的力度

通我国应该逐渐加大企业年金的税收优惠水平,提高企建立年金计划的积极性,让企业年金真正成为我国养老保险体系的第二大支柱。

(三)加强企业年金的税收监管

为加强对企业年金的有效监管,一方面应指定专门机构定期对企业年的的运行状况进行监管;另一方面还应加强税务机关的税收稽查能力,强化与规范税收稽收工作,有效打击企业年金操作过程中的税收违法行为。

参考文献

[1]黄黎.企业年金税收优惠问题初探,中国企业年金规范与发展[J] .2007 年 6 月

[2]扈怿. 我国企业年金税收优惠政策的研究, 厦门大学硕士学位论文集[J].2007 年 4 月

作者简介:曹琳尉(1988-),女,四川峨眉人,西南财经大学保险学院研究生,研究方向:保险学。

(编辑:陈岑)


作者 曹琳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