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州:「分权」推进公共资源阳光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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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 年来,崇州市为加强建设工程项目、政府采购项目、土地矿权出让、国有产权转让等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充分发挥公共资源对「稳增长、调结构」的拉动作用,以管「权」为核心,分层次做好「分权」文章,初步实现了公共资源「阳光」交易。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的一次性成功率由 68% 提高到 90% 以上,交易环节的争议、纠纷由 46% 降到 10% 以下,举报、投诉趋近于零。

搭建专业平台,实现管理权与交易权分离。市委、市政府将分散在市级有关部门的各类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全部撤销,把工程建设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矿权出让、国有产权转让等职能全部整体划转到新成立的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实现了管办分离、管理权与交易权分开。

建设标准化场馆,保障交易相关各方权力独立运行。抓住政府机构改革的有利时机,整合全市的交易场所资源建成 1200 平方米的公共资源交易专用场馆。场馆内部分区布局咨询受理区、开标评标区、拍卖区、视频监控区等,各功能区域之间采用门禁、专人守护、电子监控等方式,将交易业务相关各方人员限定在各自区域,杜绝相互之间非正常接触,确保各方权力独立行使且不缺失、不交叉、不重叠。

健全工作制度,实现交易主要环节的权力相对分离。先后制定六大类 36 个交易业务工作制度和运行规范,打破条块分割、分类办理、闭合运行的传统模式,按照各类交易业务的主要环节设置若干专业小组专司各该环节的事物,各专业小组组长、成员均临时确定,一次一授权,实现了交易业务主要环节的权力交互制衡。

建设专门网络,实现业务操作权力的物理分离。以市场化方式建成了崇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业务网,将各类交易活动全部纳入网络空间,实现网上申请、备案、下载交易文件、收退保证金,在提高交易业务运行效率的同时,有效缩小了业务操作权力的自由裁量空间,真正实现了公共资源公平「阳光」交易。


作者 崇纪